① 幼儿园托费报销 是否有法律规定
幼儿园托费报销问题,每个地区的规定都是不一样。
例如:苏州市
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现将我区保育教育费、幼托费报销标准调整如下:
1、本区职工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户口在吴中区)入园(托儿所)的保育教育费报销,按每月250元标准。按月报销,上半年在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在男方单位报销;按学期报销,春季(含暑假)在女方单位报销,秋季(含寒假)在男方单位报销。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方式另有规定的,以单位规定为准。
2、职工子女户口在吴中区,经单位同意寄养在外地幼儿园(托儿所)的费用,凭就读幼儿园(托儿所)收据,按照吴中区的报销标准报销。
3、现役军人和离异家庭的法定监护方子女的保育教育费报销部分,由吴中区的家长工作单位负担。
4、婴幼儿寄托于家庭托幼所的,由街道开具区财政提供的统一收据,每月报销150元,报销方法同上。
幼儿园为0—6岁幼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可收取保育费。保育费实行按等级收费,收费标准为:日托班特级幼儿园每人每月520元,甲级幼儿园每人每月400元,乙级幼儿园每人每月280元,丙级幼儿园每人每月200元,丁级幼儿园每人每月100元。
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保育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费标准可在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上最高上浮50%。保育费补贴办法 保育费标准调整后,其保育费补贴一律实行统一标准。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均可凭幼儿园的收费单据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补贴85元。
第一胎为多胞胎子女的,可比照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没有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凭收费票据,每月补贴60元。
保育费补贴,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则在另一方单位报销;若一方在市区以外非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市区一方报销。此项费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目”,其他福利费“节”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企业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
② 独生子女享受什么待遇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7-07 18:30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
①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②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③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
④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列支。
(2)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一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
(3)市、区(市)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制定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办法。有条件的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庄,可以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办理养老保险与大病保险;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庄,集体补助的部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应高于其他投保对象5%以上。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优惠。
其他我真的不知道咯,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吧?
只能祝你成功了
③ 独生子女费可以报销托儿费吗
独生子女费是独生子女费,托费是托费,两者不是同一个东西。
独生子女费是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就可以领到的。
托费是孩子1岁以后,父母上班,单位直接或凭托儿发票领到的。
④ 教师子女幼儿保教费是否只有独生子女才能报销
国家都全面开放二胎了,说这个。
只是你无论生育几个,只能报销一次。
⑤ 请问,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规定
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办法各地并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南通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市区独生子女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按规定享受幼托费和医疗费优待。县(市)对独生子女幼托费、医疗费的优待,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建议向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⑥ 幼儿托费报销,去不满全月付了一半托费,和单位报销50还是25
幼儿托费报销,去不满全月付了一半托费,和单位报销是该幼儿园开具的发票金额,不是幼儿园规定的收费标准。
看开票开的是25还是50吧
⑦ 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是怎么规定的
独生子女及计划内生育的,报销保教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销标准。市级示范园及版以上级权别幼儿园按350元的标准报销,其他幼儿园按相应等级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报销。
(二)报销方式。父母同在本地工作,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现役军人),其子女在本地入园的,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幼儿在本地入园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丧偶或者离婚的,其子女入园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报销。
(7)长春市独生子女学前教育报销扩展阅读:
保教费具体收费标准为:省级十佳幼儿园490元/生·月,省级示范园41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350元/生·月,市级一类园230元/生·月,市级二类园190元/生·月,市级三类园160元/生·月。文登区及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可在同类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内确定。
威海市物价局-幼儿园保教费报销政策有什么规定
⑧ 有关于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方面的砖家么
一、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事宜: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独生子女父母单位的职工医疗标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两款费用,由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二、1.由于医院现以本医院药房出具的领取药品明细单取代“双处方”,故报销时凭病历、医疗费发票和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2.确需到药店购药的患者,也必须凭病历、药费发票、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或药房的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3. 超过定额部分报销比例:
⑴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⑵计划内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⑶计划外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50%,乙类药品报销30%。
4.定额内结余部分,80%奖励给子女家长。
5.子女医疗费用开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下半年由子女母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子女父母双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队工作(不包括驻徐部队),其子女医疗费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担。
6.因病情需要转院或到外地治疗的,必须由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并经负责子女医疗费报销的家长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转院治疗。急诊可先就医,后补办手续,否则,医疗费用全部由家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