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该如何与孩子划定边界,告诉孩子物权和隐私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部分家长来说,他们对于自己的孩子可以说是有着很高的期望,同时许多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今后的生活当中茁壮成长以及在学习上能更加优秀,但是我们要知道对于父母们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最好要告诉自己孩子关于物品使用前以及他们隐私的问题,这样才能够使得孩子们能够在今后的社会当中更好的成长,同时对于父母们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应该合理地给孩子们划定边界,这样才能够使得孩子们懂的物品所有权已经属于自己隐私的问题。
最后就是对于父母们来说,如果想要培养自己孩子的物权以及隐私,那么就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孩子想要什么东西,一定要通过跟父母商量才能够去拿,这样才能够使得自己的孩子从小培养出一个凡是懂得与父母商量的态度,同时还能够使得自己的孩子从此明白什么是偷什么是借,并且理解偷东西与借东西之间的差别,这样才能够对到他们今后的生活有很大的帮助。
㈡ 心理学家:子女要尽早跟父母“分家”,家庭相处需要界限
昨天下午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条平时不太有人走的小路,在那条小路上,一个青年男子在教一个大概四五岁的小男孩骑自行车。
小男孩显然不太喜欢跨坐在自行车上蹬脚踏板,他一手握着车把,一手扶住车座,两条小腿跑得飞快,看起来开心极了。
男孩的爸爸跟在后面,他看着男孩,没有被孩子的开心情绪所感染,一脸严肃的说:“我抽出时间来教你骑自行车,你就这样学骑车吗?”
男孩停下,笑容敛去,低着头等他爸爸走到身边。男孩爬上自行车,他的爸爸笑着扶着他,低声说着什么。
虽然后来父慈子孝的画面看起来美好极了,但是我却笑不出来。
开始的时候,小男孩推着车子跑,他是自由的,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在享受自己的快乐。男孩需要的不是学习骑自行车,而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感受父亲陪伴下的快乐。但是 身后的父亲在那一刻产生出被抛弃的孤独感,他比起自己的儿子反而更像无助的孩子。
为了对抗被抛弃感,这个父亲选择了控制他儿子,强迫儿子按他的要求来做。他蛮横地阻止儿子的快乐,以无理的暴力的方式参与别人的世界。
这种相处模式在很多家庭中都能找到影子,从小到大, 父母以陪伴或者爱的名义对孩子的生活横加干涉,名为付出,实则是索取 。
什么是“教”,就是把我们成年人懂得的知识教授给孩子。受限于成年人的认知,我们能够传授的其实只是太狭窄的知识了,但却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知识渊博。
比如我们会告诉孩子,1+1=2,没有为什么,这就是我们从学校里学到的,1+1只能等于2。
但是这种狭隘的数学在现实中有时候却讲不通,比如一滴水加一滴水还是一滴水,比如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可能会产生爱情。
我们成年人的“教”很多时候是束缚孩子思想的绳子,在传授给孩子“月亮圆圆像圆盘”的时候,同时也是间接否定孩子“月亮亮亮像妈妈的眼睛”的想法。
“教”不应该只为维护教育者的正确性,这样的教等同于在给孩子设置认知上限,阻挠孩子向上攀登的脚步。
“你还不会用筷子,我来喂你吃吧。”
“有蚊子吧,给你点根蚊香。”
“你去学习,我给你刷碗。”
“衣服扔那里就行,一会儿我洗了。”
父母有多爱孩子就有多恨孩子,他们总能在孩子开口求助之前就帮孩子做了太多事情,结果不是在帮孩子成长,而是在帮他们适应怎么做一个婴儿。
因为 一个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婴儿是最容易控制的,只能依赖父母,只能围绕在父母膝下 。
邻居家每天晚上都有大提琴声响起,琴声优美,虽然我不太懂音乐,也被琴声吸引。
周末早晨我总能看到邻居家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吃力地背着一个硕大的琴盒出门,晚上很晚了才看到她母亲陪她回来。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没有听到琴声,只听到刺耳的巨响,然后就是争吵声。
“你知道这把琴多少钱吗?你知道我省吃俭用多久才给你买了这把琴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讨厌它,我不要再学了!”
“你说不学就不学吗?为了帮你报这个特长班,我花了…”
“钱钱钱,你眼里只有钱!”
争吵过后的第二天晚上,我又听到了琴声,但是那琴声在我耳中不再优美,只剩下忧伤。
父母卯足了劲帮孩子报各种班,让孩子学各种特长,美其名曰“为了孩子好”,但很少有父母征求孩子的同意。
那天在火车上遇到一个中年男人,三两句话扯到孩子身上。
“我最后悔的是什么你知道吗?就是上初中那会我美术老师说我有画画的天赋,但家里没钱供我学,所以现在我有孩子了,我拼命赚钱,给他报了美术班,他现在画画可好了。”
中年男子脸上的表情骄傲又满足,但我笑不出来。
有多少父母内心有压抑的焦虑,在有了孩子后都转移到了孩子身上,把孩子培养成自己实现理想的工具。
我相信父母没有恶意,也相信父母想让子女生活地更好,起码可以比自己好,但是过度的卷入子女的生活是以爱为名的绑架。
我们需要界限,需要独立的自由的完整的生命,我们需要跟父母“分家”才能长大。
子女要维持作为一个个体的尊严就必须要学会对父母说“不”,不是为了否定父母,而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做的很好,并且可以接受失败的挫折。
父母当然可以对子女有期望,但是不是站在过去看现在,不是以过去自己还是孩子时候的理想来要求自己的子女。
子女不是父母的过去,父母也不是子女的未来。
李雪在《当我遇见一个人》中谈到自己的一个顿悟,要抵消控制,需要温和而坚定的态度,需要划清界限,需要分清楚“这是我的事,那是您的事”。
父母与子女对世界的认知不同,造成了对待问题不一样的处理方式,这时需要子女以温和而又坚定的态度划清界限。在保证自己的思想不被吞噬的同时,也避免父母因为子女的问题过分焦虑。
父母爱子女,很多时候只是不自知的采取了错误的方式。子女需要做的不是与父母决裂,而是以温和的态度和成熟的人格来说服父母,让父母从养育者的身份中跳出,更好地享受自己的生活。
乌鸦尚能反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成年人有能力处理自己的事情,也有能力让父母拥有安稳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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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教育专家称“父母要有界限感”,与孩子的界限感应该如何保持
在与孩子的电线杆进行保持的时候,父母就应该不要随意的侵犯孩子的饮食空间,而且在进入孩子的房间时,也要先学会敲门,多和孩子进行沟通理解,对于孩子的一些隐私问题,不要过多的揣测,也不要随意的对孩子行为进行批判。
㈣ 对于孩子的成长,是不是需要界限和家长的放权
3、剥夺孩子犯错的机会
错误的背后其实也是孩子在试图“解决问题”,家长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哪些错误不能替孩子预防?哪些错误需要家长提前防止?这些需要夫妻俩商量提出一个“界限”,而不是全部出手相助。
很多时候,父母预知到了风险和错误,提前帮助孩子避免了,结果造成孩子永远体会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孩子不受到教训,就不会吸取教训,将来闯大祸的可能性会增高。
总担心孩子犯错,总想为他们安排周全,这样的父母自己很辛苦,孩子也会不开心。经历过风雨的人,在以后的道路上一定会走得更加踏实和稳健。所以,何不给孩子一个犯错的空间,把犯错的机会还给孩子?
㈤ 子女长大后该保持分寸感和界限感吗
我认为父母与子女保持距离,不过度干涉其隐私,不仅从子女长大开始执行,建议从小父母就尝试保持与子女的距离感,专业术语解释为边界力。
孩子从脱离母体一刻起就拥有了独立的人格,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但是由于其大脑发育不完善,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辨别是非曲直,所以才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但是过度的干涉子女的思想,会让其产生依赖性,随着年龄增长其独立生存能力薄弱,不能在未来的生活中独当一面,所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以保持适当边界力为宜。
㈥ 父母和孩子之间没有界限,无界限会毁掉孩子吗
我认为是会的。因为父母毕竟是成年人,而孩子还小,很多事情不理解。如果父母之间和孩子没有界限,让孩子对很多事情有误判,而且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甚至会毁掉孩子。
㈦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界限:到底该如何把握
父母和孩子之间,如果互动的很融洽,这也是一件好事。对孩子成长有帮助。
如果要确定界限的话,我认为有的事情的确是需要考究的,需要视情况而定。
㈧ 有办法和子女划清界限吗
父母要学会与子女“划清界限”
现在的情况是,在老家的大儿子最近也想买个楼房。匡先生此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了,就思量着把现在住的宿舍平房卖了,卖房的钱帮助大儿子买个大平米的,老两口将来就和大儿子住在一起。没想到,二儿子和小女儿不高兴了,说老先生的宿舍卖了应该三家都有份,怎么能就给一家呢?更可气的是居然还传出话来,说匡先生手里起码还有几十万,不能都偏了老大。
如此闹来闹去,匡先生身心俱疲。工作一辈子,辛辛苦苦把孩子们养大,有些积蓄也都帮他们了。现在就是老两口每月那点退休金,哪里还有多少钱?怎么越是帮他们,他们越没够了?现在家里这个局面,可让人如何是好?
根源是心理上存在误区
乍听起来,匡先生的孩子确实有些可气可恼。老人辛辛苦苦的积蓄都给了儿女,儿女怎么能越来越没够呢?再说,好女不穿嫁时衣,好儿不吃分家粮,总是惦记老人手里那点钱,算什么好儿女?难怪匡先生又气又恼。
可是,仔细想想,也不能都怪孩子,就是让匡先生生气的二儿子也不是多没良心。匡先生和子女的经济关系,真的就像匡先生说的模糊数学,父亲兜里的钱似乎就是孩子的钱,而且似乎父亲兜里的钱从来没掏光过。如此,从孩子们的角度想,谁不惦记父亲的钱?谁不以为父亲还有大把的钱?于是,难免冒出“三家都有份”的说法;于是,难免冒出父亲手里“还有几十万”的说法。
您也许说,这样说,匡先生帮孩子帮错了?虽然不能说帮错了,但确实有点心理误区。也就是说,表面看来似乎只是个钱的问题,根源却是心理上存在误区
用心理学的话说,匡先生在处理家人关系上的心理误区叫做自我界限模糊。
何谓自我界限
所谓自我界限,是指在人际关系中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人的责任和权力范围,既能保护自己的个人空间,也不侵犯他人的个人空间。自我界限模糊,就不能清楚地把握自己和他人的责任和权力范围,似乎总是期望与他人融为一体,在心理上依赖他人,也想让他人依赖自己。
自我界限模糊的表现
具体说来,自我界限模糊有很多表现。其中一个表现就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家人不分彼此”。一家人是应该亲密一些,但别忘了,“亲兄弟,明算账”,一家人也需要有个人的自我界限:父亲应该在父亲的位置上,子女应该有子女的样子,丈夫是丈夫,妻子是妻子。如果彼此的自我界限不清,就会生出许多麻烦。
㈨ 民法上是如何规定父母子女关系的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