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兴派出所办理独生子女证哪天办公都需要带那些证件与资料谢谢
个人申请,到户抄口所在地的袭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现不叫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填写后到本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一家三口半身二寸合影照三张、节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即可.
注;不一定非要去派出所办理。
㈡ 河北省高考独生子女审定表的填写内容和申报过程
没有就别填了。带上全家的户口本、独生子证、生育证;和准考证一样的照片,高考4张,依次到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局、市计生委盖章,一级留一份,学校一份。 最好也带上身份证。
㈢ 石家庄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带准生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好像还要带结婚证,和夫妻二人的合照4张到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
㈣ 石家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你好,农村户籍不知道可以理解,你只需要她们出具你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就可以直接去乡镇办理。比较简单的!
㈤ 在石家庄,这个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有何用处
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领三张表,准备三张夫妻合影相片,然后男方就可以从单位盖章回,女答方如果没有工作的话,就去居委会盖章(最好是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接着就可以再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了。办完后,有单位的就把表交单位。没有单位的就交到居委会。,,,,,,待遇就呢就是孩子中考,高考之类的考试可以加五分
㈥ 关于河北独生子女(女孩)的优待政策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从出生之日起每个月可以领取5元钱的独生子女费,一直到孩子满16岁为止。不过这个钱不直接发放到本人,是存到专门的帐户,待孩子满16岁以后一次性发放。
[编辑本段]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编辑本段]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编辑本段]办理程序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CN>
[编辑本段]独生子女证的补办程序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㈦ 石家庄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般来说,在哪里办理的一胎登记,就在哪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工回作单位的在工作单答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奖励;没有工作单位且都是农村居民户口的,
在各自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领取;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在城镇户籍一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领取。
㈧ 请问在石家庄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办理的条件和程序都在这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参考资料:http://www.bbyin.com/q/postView.asp?QZId=62&Tid=30492
㈨ 办独生子女证时填的申请表盖章,盖再哪啊
每个地方的表格都不一样的,既然你那居委会叫你那么去做,应该不会错.或者你可以将填好的表格寄挂号信寄回你所在的居委会,让其盖章,再让他们帮忙寄回去给你.(不过是他们可以不一定要你本人回去的前提下)你打电话回去先问问.不行的话就真的要跑一躺了.
㈩ 独生子女审定表怎么填
一、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农村独生子女:
(一)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
(二) 父母亲终身依法只生育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者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含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三)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
二、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手续的办理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与证件
(一) 考生须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审定表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分别加盖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的印章,县、乡两级负责人分别签字;
(二) 考生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 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母亲)均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的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警印章;
(四)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 乡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考生确为农村独生子女的证明,证明必须有承办人签字;
(六) 村委会出具的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计生专干的签章,乡计生办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