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办独生子女证,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1、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簿、小孩一寸照片1张。离异的提供全家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夫或前妻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机构出具的没有再生育证明。配偶死亡的提供全家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离异或配偶死亡的申请人为女方的还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2、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居)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3、申请人将《申请表》及1项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居)委(离异或丧偶的申请人将材料交本人户籍地村(居)委)。村(居)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4、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5、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B.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理流程1.本人申请;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办理注意事项(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C.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材料
1.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双方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双方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由计生部门审批经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小组、分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村、居...
2.
到镇街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带小孩一寸相片一张、并出具《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3.
在外省、市办理了独生证后户口迁入莞城的独生子女父母,应持迁入后的户口薄、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计生证明、原籍地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镇街计生办作变更记录,不需重新办证。
D.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是: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要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E. 我要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具体流程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父母及小孩合影。
到所在乡政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F. 申请二胎时被收回独生子女证,之后没有生二胎,如何申请补办独生子女证
现在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很多人都没有在生孩子的那种想法了,而且现在的人观念就是生的越少越好,所以虽然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三孩政策,但是很多人都只是生到第二胎。但是如果只是生一个孩子的话,那么就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是有些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就是申请二胎时被收回独生子女证。之后没有生二胎,如何申请办里独生子女证了?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我们只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独生子女证的相关证件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就可以。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每一个人而言,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对么都是有一定的好处的,而且现在我们也应该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如果我真的没有生孩子的那种想法的话,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要生一个,至少以后老了之后可以给我们养老,或者是可以把他培养成个优秀的人,让他今后能够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
G. 我孩子已经20岁,现在还能补办独生子女证吗需要怎么办理
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2015年我国全面实施二孩政策。2015年12月31日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最后一天。
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的落实,1981年成立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最高领导机构,各省、市、自治区也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单位设有计划生育办事机构。
省、市、自治区依据《宪法》和中央有关法令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情况还制订了关于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使计划生育的推行更加切合各地的实际情况。
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H. 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单位或者是社区出具一份补办独子证证明,证明符合独生子女证资格。 (2)需要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去原独生子女证发证机关进行申请补办即可。
办理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4、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温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遗失补证或者换证的娃儿爸妈注意:
1、对于7月31日截止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时间限制,只是针对初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过去已经领过的没必要换证了
2、遗失补证的在7月1日之后也是可以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