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产继承多个子女怎么分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就是多个子女如何继承房产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Ⅱ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如何分配
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没有遗嘱,将会进入法定继承,及所有有继承权的子女平均分配。如果只有兄妹二人,它们将平均分配。
Ⅲ 父母有三个子女想把房子过户其中一个子女要办哪些手续
如果父母都健在,只要父母带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直接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如果一位健在,还要其他两子女签字。
Ⅳ 父母有几个子女,想把房产赠与其中一子,须征得其他子女书面同意吗
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同意,更不用征得其他子女的书面同意。既然房子是父母的,那么父母就有处分的权利,父母有权决定给任何一个或几个子女。
Ⅳ 父母有几个子女,想把房产赠与其中一子,须征得其他子女书面同意吗
1、房产是父母的财产,父母可以任意处分,其他人无权干涉。因此,父母将房产赠与其中一子,无需其他子女的同意。是分家析产,全家签份分家析产书,到房管部门办理。只收取少许登记费。
2、只要房产是父母的名字,就是父母的财产,处分时候不需要子女的同意。
3、父母把房产给孩子有三种情况 遗嘱+继承 赠与 买卖。
4、遗嘱+继承是去公证处立遗嘱,父母去世后遗嘱中受益的子女到公证处办理继承.这个办法是最省钱不交税费的。
5、赠与和买卖差不多,都是办理完可以直接去过户,赠与在公证处办理,买卖在交易中心办理.这两个办理完是要交税费的。
(5)父母有多个子女房产怎样归我一人扩展阅读:
受遗赠人也须在这时方能享有被遗赠财产的权利。而一般房产赠与人则是健康的自然人或法人,赠与行为是发生在生前,赠与可以单独由赠与人作出,也可以是由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作出。但仍应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签订赠与证明书或议定书等形成,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及其住址或法人及其所在地名称,有偿或无偿,有无义务,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费、房产面积和房屋设备以及附属于房产的设施、房产座落位置和四邻界线,房产的用途等。
并须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双方一同向当地房产管理机关登记及办理房产权转移等有关手续。
Ⅵ 父母有多子女可以不通过其他子女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吗
如果该房产属于父母所有,有完全处分权利,有权将该房产赠与、出售给某位子女,不需要经其他子女同意。
如果该房产属于父母和其他子女共有,将该房产赠与、出售给某位子女,应经具有房产份额的其他子女同意、授权。
Ⅶ 父母亲双亡有三个子女,房产是父亲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人,需要什么手续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另外两个子女自愿放弃做好公证,才能过户。
Ⅷ 帮帮我 谢谢了 父母有两个儿子房产证是父亲名字如果想要分一半财产给其中一个儿子要怎么做 结束
尽管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只要父母的婚姻关系存在,该房产就归你父母共有。儿女的任何一位都有继承权。除非父母另有遗嘱规定遗产分配去向。
两个儿子,在父母在世期间,必须由父母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获得。获得多少份额,由在世父母决定。父母去世后,如果有遗嘱,遵照遗嘱划分。如果无遗嘱,儿女均分,一份都不能多,也不能少。
而且,财产分割时,所有继承人都必须在现场或者签字。不能有一方偷偷将父母财产分割给自己一份。
Ⅸ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子女可以按照遗嘱内容分割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子女如果对房产分割存在争议,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可由法院按照遗嘱进行判决。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按同等比例划分,丧失生活能力和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较多的子女可以多分。当然,如果子女可以自行协商一致,也可根据协商结果分别按比例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Ⅹ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的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不止一个孩子继承了财产,就要看父母是否立了遗嘱。被继承人有过失的,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原则上子女应该平等地分配父母的遗产,但这不是绝对的。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