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独生子女费单位不给发算违法吗
不是的,是政府发放,财政负担。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贰』 退休独生子女费单位和社区都不给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叁』 我退休时单位没发给我独生子女补助,告他超时效期了,咋办求助
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也不知道你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退休的,更不知道你是什么时间退休的,所以不便作具体的回答,只能这么回答你:
1,退休时独生子女补助不是由所在单位在你退休时发给你,而是在你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社保部门在审核养老金待遇时,按省的规定增加5%,在你领取养老金时一并按月发放。也就是说,这个钱不是单位发放的。
2,你说已经超过时限,问怎么办?既然不是单位发放的,也就没有超过时限一说。那么到底这笔钱计算在养老金内没有呢?这是你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怎么弄清楚呢?建议你带上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到你退休时办理养老金待遇审核的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并请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给你核算你的养老金构成,看是否已经计算在内,如果已经计算在内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3,如果没有计算,你可书面要求计算并予以补发。如该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不予计算补发的,你可向该 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的主管部门一一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局反映,以解决问题。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所以觉得应该 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如果你是企业的,退休时就应该 告知你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及相关证件和本地区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你既然说是超时效了那就是你退休的时侯单位没有主动告知你,确切的说这个时效应该 是你知道有这个政策的两年之内,而不是从你退休那天算起,所以说没有超时效这一说法,你可以去本地劳动仲裁部分提出申请,如果劳动仲裁驳回你的申请以后,你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法院都会支持的,建议你走法律程序就行。很简单,我们这边提起诉讼的都处理好了。
如果是事业单位应该没有这类事情吧,一般都加在工资里按时发放了。
我退休时单位没发给我独生子女补助,告他超时效了怎么办?至于独生子女补助政策这一块,由于各地的政策规定不一样,执行起来难度也比较大。那么我梳理了一下,独生子补助政策总的大概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 这一块主要体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在职时的补助。一般是在独生子女出生后,独生子女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在岗职工父母分别由所在单位每人每月在工资中补助5元的独生子女费,每年60元,一直补助到子女满18周岁。当然这个政策是一个比较老的政策了,从80年底就开始执行了的,当年我们就领取过。我想这个政策,只要是有单位的职工都是享受过的;没有工作单位的,是由社区或者居委会来负责补助,一般也是每年60元,每年办理一次领取手续;农村的独生子女主要体现在土地承包、困难补助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先照顾。
第二类是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助政策。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补贴,主要是在独生子女成年以后,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补助。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每个省有每个省的政策,有的省是在独生子女父母办理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也不统一。比如有的是将之前已享受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纳入按月发放奖励范围,将奖励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有的是按退休金的比例加发养老金,有的地方是按照养老金的3%加发,有的是按养老金的5%加发。
第三类退休时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的计发方式。 退休时独生子女父母补助发放,并不是由原来单位发放,而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在计算养老金时,在养老金发放一并发放,属于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比如四川等地就叫着“加发养老金”。加发养老金也是和缴费年限挂钩,纳入到基础养老金的计算中,比如四川规定凡是取得独身子女光荣证或是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每缴费一年加发0.1%的基础养老金。由于退休时的独生子女补助不属于单位计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去告单位是没有用的,也没有时效性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应当到当地社保部门或是计生部门进行咨询,弄清楚当地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然后再按照程序进行反应和申诉,问题的根源搞清楚了,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综上所述,退休时单位没有给你发放独生子女补助,因为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助不属于单位负责,无论是一次性补助还是按照养老金比例计发,都是由当地社保部门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负责的,所以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看来你所说的应该是独生子女补助,不是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每月10元,发放到子女18周岁;独生子女补助各地不同,在退休时一次性发放到位,这个钱不多应该都在3000元以下,不知道为什么你退休时没有核发,如果在你退休后单位已经破产倒闭,在想找回来就比较麻烦了。如果单位还在应该会补给你的 ,除非被人冒领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楼主你好,我退休时单位没有给我独生子女的补助,告诉他时效超了该怎么办呢?独生子女的补助各个地区是省级政策来规定的,全国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定,当然你所在地区如果说能够给你独生子女补助的话,那么你就依法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助,但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说独生子女的证包括你确实是属于这种独生子女,那么就可以享受到独生子女的补助。
但是有些地区在退休办理的时候,虽然能够享受独生子女的补助,他是一次性来给予补助的,所以说这个钱并不是说你每个月能够正常领取,具体还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决定,当然你所说的这个是超了时效,那么你就要根据具体的这样的一个超时效的说明来问询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无法领取独生子女补助。
不过一般情况下,你所在的地区,如果说符合独生子女补助的领取条件,那么你要仔细的询问社保部门,由社保部门给你给出权威的答复,要么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按月领取,大概每个月是几十块钱,要么是一次性领取,大概一次性可以领取个几千块钱,左右如果说不能领取的话,那么就说明你哪些条件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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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到上法院的地步吧,我们这里独生子女父母补助也可以自己去申请,先去卫生局填表交资料,然后拿表交给单位,或者自己直接去社保经办中心申请待遇就可以了。
建议还是要跟单位好好协商,国家规定你可以享受的待遇,没有申请时限。比如我们这的政策是,独子待遇不管你什么时候申请的,都从应当享受的那个月开始补发。
希望能够帮到您!
独生子女补助是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办的,女的满55周岁,男的满60周岁
过河拆桥,上当了吧
超过诉讼时效就不能走司法程序了,除非有中止中断等法律情形。建议走协商程序,不要把关系闹得太僵。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独生子女补助费由原单位核算核发,年终12月一次性发。和社保发的养老金没关系。资金来源和取暖费是同一个渠道。
『肆』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怎么解决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伍』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应该怎么办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陆』 公司不给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6)独生子女费单位不给发咋办扩展阅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柒』 独生子女费没发放去哪投诉
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捌』 退休后单位拒绝给独生子女费
一、退休后单位拒绝给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1、退休后单位拒绝给独生子女费的,当事人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委。村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玖』 退休单位不给发放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