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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男方父母名义买房后过户给子女婚后

发布时间:2022-09-02 11:08:22

『壹』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系吗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的行为实际上属于赠与关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而且房屋已经过户了,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赠与合同中明确了房屋只归儿子的情况之外,否则房屋就属于是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是可以分割房子的利益的。但是法院会考虑实际出资的情况、双方结婚的长短、离婚中是否有过错等情况,综合确定最终的分割比例。
温馨提示,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是有儿媳妇的利益在房子里的,但是具体能够分到多少利益并不完全确定,建议还是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贰』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系吗

该房产跟儿媳是否有关系需要看具体情况,首先看男方父母和儿子、儿媳是否有协议,如有协议,从协议之约定。如无协议,如果双方过户登记的是共同共有,有些法官也会酌情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贡献等多方面因素,在房屋分割比例上适当倾斜,倾斜的比例由法官自由裁量;如果是按份共有,那么法官大概率按照份额分割。一般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作为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可以要求分割。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即所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叁』 父亲把房子过户给 已婚的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父亲把其个人的房屋过户给儿子,若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下,如果离婚了,女方是有权利分得一部分房屋折价款的。
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若是男方父亲将其名下个人房产过户给儿子,房产仅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产将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女方无法在离婚时分得相应的份额或折价款;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离婚时女方可适当分得相应的份额。
根据本问题所描述的情况,房产虽然由男方父亲出全款购买,但登记在男方和女方两个人的名下,并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因此,女方也可享有该房产相应的份额,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分得相应的财产权利。

『肆』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婚后自己孩子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结婚后,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其中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人结婚最后都需要房子,但是房子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无论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后续的纠葛问题都很难处理。因为大家分不清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结婚之后有了夫妻之实,也有夫妻之名。同时在此期间劳动所得的财产,更重要的是在购买这些东西时,所花费的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在此期间购买的所有东西都是夫妻的财产。

咨询问题

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意义并不是婚后别人对自己的赠与也是婚后财产,因为这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包围之内。如果有了感情纠葛,然后涉及到财产问题,大家一定要去专业的机构去咨询。这样才不会影响双方的认知,也不会给双方带来麻烦。

『伍』 婚后,男方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和儿媳,如果离婚房子跟儿媳有关系吗

你好,有关系的,婚后一方父母过户给夫妻两人,并登记,完成了赠与行为,该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赠与协议上约定该房子只归属一方, 不然此种情况,该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进行割,除非另有约定。而如果男方父母的婚前出资买房行为是对男方的个人赠与,但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在房产分割的份额上还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当然如果在写名字之前反悔,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相关法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陆』 儿子结婚后,男方的父母将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是否享有房产,如果儿子离婚后,房子该归谁

新的婚姻法有规定,如果是一房父母出钱买的房产则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如若日后离婚,该房产则为夫妻双方的一方所有。

题主的是男方父母给男方的房子,属于男方一个人的财产也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归男方个人的,女方无权享有该房产。

如果该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房子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则根据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来分割该房产。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最大,如果两个人相处中不是有什么不可调解的矛盾,还是不要走到这一步。

受伤的宝宝

『柒』 结婚房子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结婚后过户给了儿子,儿子和媳妇离婚房子和媳妇有关系吗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描述,父母的房产,在子女结婚后将产权变更到自己子女的,且房屋产权仅登记在子女一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视为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的配偶是无权要求分割房屋产权。

『捌』 婚前父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给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买的房婚后过户给子女后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以下情况:(1)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则该房屋是子女的个人财产。(2)父母明确是赠与给子女夫妻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玖』 结婚之后,父母房产卖给子女之后,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之后,父母房产卖给子女之后,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 ,是否属于婚后共同的夫妻财产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分情况来讨论 如果是父母将房产卖给夫妻的一方在合同中也只确定了一方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财产关系怕于夫妻人生的关系有关,只要男女双方一订法律顺序是夫妻。相互间才能产生共同的财产,夫妻共同的财产产生,应该以夫妻关系的成立为准则。若夫妻关系消失了,则夫妻的共同财产立刻终止。

所以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许多的相关规定也有法律保护。需要我们 关注 。


『拾』 儿子结婚后,男方的父母将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是否享有房产

儿子结婚之后,男方的父母将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那么这个房子上就只有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儿媳妇是不享有房产。那如果过户的时候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儿子和儿媳妇就是共享房产。

一、对儿子的赠予

像这种婚后将购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在婚姻法上是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行为,这种不动产是要被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儿媳妇是不享有房产的,只是可以和儿子一起住。 如果想要儿媳妇也能够共享这套房产的话,那么就要在过户的时候加上夫妻双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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