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
法律分析: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提供房子,子女的房子父母有权居住,是在他们没有房子的情况下有权居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子女名下的房子并不会直接享有居住权,在与子女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是享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⑵ 父母单独拥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
父母可以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⑶ 我只是想问 我国什么法对房屋居住权有规定父母是不是不享有在子女的房屋中的居住权呢
1、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过了18岁的子女不享有对父母的房屋的居住权”专
2、此点是个法律权利和义务属的问题,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有监护权,那么为了履行好此权利,父母就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与子女共同居住以利其权利行使,此时不存在孩子有什么居住权利的问题。或句话说,父母只要进到监护责任,即使没有让孩子共同居住,也不存在什么孩子居住权被侵犯的问题。
3、父母是不是不享有 在子女的房屋中 居住的权利呢
理论上讲,子女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私权利,当然他们有权邀请或者拒绝他人共同居住的权利,但是前提是不能违反法定义务,其中包括赡养老人的义务,即如果是赡养老人的必须的情况下,他们必须与老人共同居住,当然此时居住权也决对不是单独存在的。
⑷ 居住在女儿女婿名下的房子有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
父母对子女的房子可以协商设有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创设的一种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法定用益物权,基于居住权合同设立。而居住权合同是平等主体依其自由意志协商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采用书面形式,并具有当事人名称、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居住权的实质要件。居住权经依法登记发生对世的法律效力,其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具有长期性、对抗性等制度特性。未经登记的居住权合同的当事人仅得依债权请求权主张对房屋享有使用权,受合同相对性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衍生问题:
居住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⑸ 子女名下房产父母有居住权吗
法律分析: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子女是否同父母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⑹ 儿子的房子父母有居住权吗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子女是否同父母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居住权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⑺ 父母是否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
法律分析:可以享有居住权,双方可以签订合同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⑻ 子女的房子父母有权居住吗
法律分析: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子女是否同父母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
根据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