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独生子女证要在女方户口本所在地才能办理吗
独生子女证并不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班,是要求到小孩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
独生子女证办理,是需要监护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资料到小孩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办理的,相关人员审批通过给予发放独生子女证。
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小孩,无论父母是否再生育也是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申领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单方申领的,女性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或者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6)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以申领。
(7)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
参考资料:http://www.zhengxiang.gov.cn/main/ggfw/zdfwx/syfw/syfwzbl/cjwt/f52d7d66-9be8-4e72-a284-6db86fa946f8.shtml
Ⅱ 到底在居住地办《独生子女证》还是在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证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不是在居住地办理的,目前有关计划生育的证件,仅仅只有准生证可以在居住地办理。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独生子女证必须去原籍办理吗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Ⅲ 异地户口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证现在已经停办了哦!国家政策放宽了,准许二胎,开始放宽三胎了!
Ⅳ 独生子女证一定要在孩子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不1定,要看小孩的户口报在哪方,在小孩户籍地的社区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证
Ⅳ 独生子女费是不是必须在各自户口所在地地领取
独生子女费的领取,必须是在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去进行申请,然后才能够去发放
Ⅵ 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办独生子女证应该怎么办需要到各自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Ⅶ 独生子女证在男方还是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Ⅷ 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办独生子女证应该怎么办需要到各自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要办理独生子女证,夫妻俩个人户口不在一起,不会影响独生子版女证的权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带上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完全没有问题的,祝你开心好运!
Ⅸ 独生子女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独生子女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
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
个人申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现不叫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填写后到本单位(或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一家三口半身二寸合影照三张、节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即可(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Ⅹ 独生子女证非要在女方户籍地办理吗,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