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延长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并提高了标准,将发放年限从截止到独生子女14周岁延长到18周岁,一次性奖励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按月发放的10元标准修改为“不低于10元”。
就合法生育而言,是指在生育了第一个子女后符合条件经审批生育了第二个子女,两次生育行为后“其子女有死亡的”。此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初次生育了双胞胎是一次生育行为,因而“其中死亡一个的”不能参照此项规定执行;但如果该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则可以根据政策再生育一个子女。
9月26日确定为新条例实施日期,在执行“加长版”产假时应注意以下时间节点:
1、在实施日期前,已经按规定休完产假的不享受本规定的待遇;
2、在实施日期当日以及在实施日期后,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女方已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享受本规定的晚育产假,男方享受晚育护理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采取按月发放方式的,在实施日期当日: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的,应继续发放;独生子女超过14周岁,应从9月份开始发放(超过14周岁至8月期间不发),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独生子女满18周岁的,不发。
拓展资料: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的,在实施日期前,独生子女已满14周岁的:已经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不再是奖励费的发放对象;按一次性支付方式尚未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不足1500元的,应自实施日期起一次性支付2000元或补足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㈡ 退休可以领独生子女费吗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人员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一般有社保待遇的都取消领取资格。没到60岁的退休工人是可以领的。超过60岁不在领取范围内,不能领取。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㈢ 企业职工退休独生子女费如何发放
法律分析: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㈣ 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要提供什么材料
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费用想要领取首先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子女的身份证,其次是提供家庭户口簿,再者是提供自己的退休证明,另外是需要通过人口计生部门的审核。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费用如何领取以及需要提供哪些具体的材料。
一、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子女的身份证
首先是应该提供自己的身份证还有子女的身份证,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子才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还有子女的身份,需要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给对应的企业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让其进行初步的审核。
领取独生子女费用的注意事项:
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打印相应的退休证明到让人口计生部门或者所属的社区街道进行终极的审核。
㈤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
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费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五)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㈥ 退休时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取
马上办理退休的企业在职职工,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费用呢?独生子女费用,虽然在退休以后还能够获得相应的收入,但是他相对于我们养老金的整体占比是很小的,甚至来讲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我们的养老金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达到两三千块钱左右,平均养老金的水平今年已经达到了2900元,所以说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在2000块钱以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我们独生子女的费用并没有这么高,很多地区采用的是一次性发放的原则给予补贴,那么一次性发放,有的地区是1000块钱,有的地区3000块钱,基本上不会超过5000块钱,也就是说他会一笔一次发放到位,这样的话你就不再享受任何独生子女的费用了。实际上我们想想看养老金,你每个月都能领取,每个月比如说是2000块钱,那么一年就是24,000。所以说独生子女费用其实并不是很多。
即便是很多地区它是按月发放的,但是每个月所发放的金额大约也就是几十块钱左右,据我了解很多地区都是20多块钱,30多块钱不会超过50块钱一个月。那么这个费用也是很低的,所以说跟我们的养老金相比确实是非常少的,所以大多数人他并不关心独生子女的费用,因为确实也比较少。
再加上很多家庭,他实际上并不是独生子女。尤其是2015年以后全面开放二胎政策,我相信独生子女家庭就会变得越来越少,所以说独生子女的费用在18岁以前是可以领取一笔钱,当然退休以后也可以领取一笔钱,其实这两笔钱整个加在一起其实也没有多少钱,所以说这笔费用,其实不是,我们退休以后最关键的收入我们退休以后比较关键的收入,除了退休金以外,我认为作为北方地区的省份大多数地区都是有取暖费,而这个取暖费的待遇还是比较理想的。
基本上取暖费一年就可以发放1000元到4000元不等,这样的一个标准各个地区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区少一些,有些地区多一些,因为它是根据采暖季的长短来决定的,像采暖季比较长的地区,这个取暖费的待遇也会比较多一些,反之采暖季比较短的地区,那么取暖费也会少一些,所以这个费用我们才是可以长期领取,第二,独生子女费本身它比较少,所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可所谓是杯水车薪。
办理独生子女费用也是非常简单的,只要自己具备了这个退休以后,那么拿着退休审批表,部分地区可能还有退休证相关的手续,去当地的计划生育中心,现在应该是卫健委相关的部门去申请就可以了,那么有的地区一次性发放,有的地区按月发放,你只要提供自己相应的银行卡片就没有问题了。
㈦ 退休有独生子女补贴吗
法律分析:对于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无法兑现工资增发5%退休金的政策,故实行一次性奖励金办法。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仍执行的是“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退休前的月工资增发5%退休金。”规定,企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可由所在单位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