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证明是按户口本上生日走的还是按真实生日走的
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应该以户口本上的日期为准。
㈡ 我离婚了想办独生子女证女儿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我怎么办
你的女儿对你可能是有意见,你要及时的和女儿沟通,让她拿出身份证和复印件和副本,以便你办理独生子女证。
㈢ 办独生子女证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吗
可以,但是需要带上原件以便确定真伪。当然采用不正规的方式也可以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㈣ 办理独生子女证拿户口本复印件行吗
你好!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所有证件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计生部门会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有帮助还请采纳,谢谢!
㈤ 独生子女证名字和户口本不一样
1、如果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与户口簿上名字不一致,肯定会有所影响,因为这样无法版证明是同一个权人。如果确实是同一个人,只是偏旁上笔误的话,更改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另外偏旁的名字添加为曾用名,并让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2、去当地村委会或者社区开一个曾用名的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在户口曾用名上增加此一项,那么以后凡是出现两个名字中任何一个名字的证件都是有效的,或者去改独生子女证,改户口需要的手续比较多,但是不知道改独生子女证麻烦不,曾用名手续比较简单如果我说的不清楚,还是请您去咨询当地派出所,他们遇到的此类问题比较多,一般都会给您最恰当的办法以及需要的手续。
㈥ 办独生子女证按户口本办,还按出生证明地办
按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因为《独生子女证》是发给独生子女的父母的。
带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到夫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申请办理。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㈦ 独生子女证要在女方户口本所在地才能办理吗
独生子女证并不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班,是要求到小孩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
独生子女证办理,是需要监护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证明,结婚证等资料到小孩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办理的,相关人员审批通过给予发放独生子女证。
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小孩,无论父母是否再生育也是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申领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单方申领的,女性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或者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6)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以申领。
(7)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
参考资料:http://www.zhengxiang.gov.cn/main/ggfw/zdfwx/syfw/syfwzbl/cjwt/f52d7d66-9be8-4e72-a284-6db86fa946f8.shtml
㈧ 办理独生子女证拿户口本复印件行吗
办理条件:
(一)、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妇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三)、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经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再生育的。
(四)、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生育的男女,在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后,自愿不在生育并采取了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冰河,其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抚养独生子女的。应该提交的资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
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办理的主要程序:
(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补办的程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因证件遗失,损毁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可向原办理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办证后享受有关奖励优待等证明材料。收到补办申请的计生办应核实相关情况,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及时补办。
㈨ 子女跟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你好!这个是没有影响的。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与流程:
(1)由女方到内所在单位(无单容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办理程序以及所需材料会有一定出入,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