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将来还能享受到独生子女待遇吗
没办独生子女证就没法申报也就不能享受相关国家待遇。
1、按规定不能享受相关国家待遇,因为独生子女奖励金必须带独生子女证等证件申报才能领取。
2、2016新政后,国家明确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对于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是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正常享受补贴。
3、目前国家卫计委对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最后期限,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要求,具体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4、按照规定,该证在子女18周岁之内皆可办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而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将不再给予办证。
5、办理须准备如下资料: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本市办理的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第一个子女的入户证明;双方单位(无业人员及农民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6、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⑵ 多大年龄给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的年龄有限制吗
办理独生子女证对父母没有年龄的限制,但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了。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符合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云南卫计委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原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再生育,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失效,应该主动退回。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⑶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截止2019年5月9日,不能再办理独生子女证。青海省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停止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1982年5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以往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自愿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限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逾期不再办理。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停止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资料:
(一)对于《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申请补办的,须在原发证机关查询办证记录,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登记记录,并有独生子女证号的,可予以补办独生子女证,使用原证号。
(二)个人《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原办理机关无办证记录,现申请补办,其个人户籍所在地或其工作单位有曾经享受独生子女相关政策记录的,独生子女证发证机关将记录复印留存后,可持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或双方单位证明,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设时限,提供相关资料可随时补办。
按照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新办理和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办理之前所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待遇均不予补偿。办理以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开始享受相关政策。办理或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相关政策。
(3)云南卫计委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称《光荣证》)。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根据四川省卫计委【2016】11号文件,独生子女光荣证于2016年7月31日后已经停办。
⑷ 关于独生子女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关于二胎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征税方面的规定如下:
1、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针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修订有关规定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费等不征税。
就公众关心的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独生子女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回应说,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4)云南卫计委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内容: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计委: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⑸ 独生子女证属于 哪个部门管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属于计生部门管理,由各乡镇和街道计生办签发。专
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属实施后,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
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⑹ 昆明市西山区现在可以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吗
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内母光荣证》。
国家卫计委早容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⑺ 独生子女的补助有什么要求
独生子女的补助需要什么要求(具备条件)?
独虫子女家庭补助其父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申请“独生子女户”,并经所在地“卫计委”批准,发“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②:2015年12月31日前,家中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未生养,从民政部门抱养一个子女,并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③:农村居民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二胎,都是女孩,并响应号召,不在生育“结扎”的“双女户”并领证的。
以上都具备“独生子女”补贴
其补贴一:
其子女从出生到16岁,每年每月都有(2010年前男5/月,女6元/月保健费补贴)每月20元/月保健费,有单位的在父母双方单位领,无单位的和农村户在所在地社区、村委一年一领;都有,这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立法奖励。
其补贴二:
父母是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退休时有5%的增资;随月工资发放,终身享受。
其补贴三:
父母是企业工人进入社保的,等办理退休手续后;可到所在地社区申请一次性补贴奖励,每人2000元。
其补贴四:
农村独生子女户,父母60岁后,每人每年领取“独生子女”补贴960元;农村“双女户”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
其补贴新政:见下(我地已在摸底登记,请你们仔细阅读,可放大)
这项新政策已将农村独生户,双女户的年龄补贴提前几年,请农村的父母对照条件,仔细阅读;这也是我地(安徽宣城市刚执行的新补贴政策)请放心,这是真的政策;不是忽悠大家,良心人、说良心话、做良心事;把国家的好政策及时分享给广大读者,请大家耐心等待当地新政出台公布!
谢谢!欢迎讨论,或发表个人见解!
一、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20元,发到子女满18周岁
对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20元以上。
二、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老人,每人每年960元奖励!
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户父母,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三、子女残疾或死亡,给予父母扶助金每户每月1220元
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死亡的夫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40元、680元的特别扶助金;女方年龄在48周岁以下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育关怀抚慰金。
四、独生子女死亡无自理能力的,享受五保户待遇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参照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五、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政府出钱补贴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对参加城乡居民 社会 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
六、农村困难家庭寄宿有补助,小学4月每天,初中5元每天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
七、农村义务教育,连教科书都免费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存车费、饮水费等项目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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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雪
2018年度的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工作开始基本都已经开始受理了,符合条件的群众都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申请办理。申请对象、办理时间地点及发放标准都在这里!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对象发给每人每年奖励扶助金960元,直至亡故为止。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发放标准
国家为了照顾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相关的补帖政策。具体要求是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承诺一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按要求拿到了独生子女证,实行了以下的补帖政策:1是独生子女专项奖励。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补帖60元,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2是计划生育养老补助。凡符合相关条件办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之后领取专项养老金每人每年960元的补帖。3是伤残补帖。独生子女的父母如果伤残,可以领取伤残补帖每人每年270元。4是死亡补助金。独生子女父母任何一方因故死亡,可以领取死亡补助金360元。2018年新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的农村家庭,最高可领补帖1000元以上。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未来的补帖还会水涨船高,给独生孑女农村家庭带来更多的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补助有什么要求?
很简单只有一个条件就是独生子女父母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那一刻起,就能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有了独生子女证,我们该去哪里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呢,根据独生子女补助的内容,独生子女父母的工作性质的不同、户口的区别,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有的地方是16周岁或者18周岁。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下列办法支付:父母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职工由单位支付;私人企业员工,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2、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独生子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可以领取一次性补贴。 有的地方规定的是在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可以一次性领取。
一次性奖励由工作单位发放,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3、增发退休金或养老金 。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的养老是一个大问题,不少独生子女已经结婚生子,除了赡养父母,还要照顾家庭,生活压力不小。所以国家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还有养老补贴。
需注意事项:
1、2015年12月31日之后全面二孩政策是时候,只生育一个小孩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同时不再享受独生子女补贴。
2、办理独生子女证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求在孩子14周岁以前,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下才能办理。
3、独生子女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但是只能回原办理地补办。
不过对于独生子女补贴的标准各地不一,需要自己去社区咨询,但是一定要记住是凭证领取。
我是有独生子女证的退休职工,女儿二十四岁了,我五十岁退休,每月80元,按月打到社保卡上。
请问现在是一个孩孑已十五岁以前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可以办吗?
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每年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8周岁,并且可以领一次性奖励金1000元或2000元(只有农村家庭有),2000元标准的是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生育二孩,而放弃生育的情况。这个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填写申报表,递交材料。夫妇双方年满55周岁,可以领取广西区计划生育奖扶金720元每人每年直至60周岁。年满60周岁则领取国家奖扶金1440元每人每年(谁到年龄谁先办),领取奖扶金,需到当地计生部门填写申请表,递交材料。
⑻ 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具有农村户口的,一户人家只有一子或一女的为独生子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
对遵纪守法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陆续完善:
1、明确对于部分家庭发生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况,在人口和计生法修正后新法实施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予以帮扶和扶助。
2、卫计委:对独生子女失独家庭要开展节日慰问,设帮扶联系人,一户两人
2016年8月, 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两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11]
3、卫计委: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统一
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
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270元、34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
调整。
4、陕西省失独家庭补助金调整为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领3万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人每月1000元。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5、2016年11月15日,兰州安宁区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别扶助金基础上,区政府补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6、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扶助金额均统一为每户10000元。
⑼ 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具有农村户口的,一户人家只有一子或一女的为独生子穗猜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
对遵纪守法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陆续完善:
1、明确对于部分家庭发生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况,在人口和计生法修正后新法实施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予以帮扶和扶助。
2、卫计委:对独生子女失独家庭要开展节日慰问,设帮扶联系人,一户两人
2016年8月, 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确定两名帮扶联系人。联系对象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联系人要及时上门,帮助排忧解难。[11]
3、卫计委: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统一
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统一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
将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分别为270元、34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
调整。
4、陕西省失独家庭补助金调整为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领3万元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誉闹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人每月1000元。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5、2016年11月15日,兰州安宁区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别扶助金基础上,区政府补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6、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网正式发布《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猜虚型女伤残死亡扶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扶助金额均统一为每户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