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嫁的姑娘死后坟墓能建在父母墓旁边么
这个还是看人来说,家里人愿意就可以,不愿意就不可以。按照风俗来说是不可以的,但是现在很多人也无所谓了。
『贰』 儿子的墓碑啥可以刻父母的名字吗,儿子去世了,父母健在
假如儿子没有后人,父母为儿子建墓立碑,当然可以刻上立墓碑人的名字啊。
『叁』 子女的墓碑可以跟父母的放在同一排吗
在公墓里一般是不讲究的,但排位父母在左侧,子女在右侧,
『肆』 先于父母去世的子女的名字,能刻在父母墓碑的立碑人吗
作为他们的子女是应该刻上的,只是他的名字的颜色要用黑色或者金色 ,其他子女的名字的颜色用红色而已
『伍』 为建在的父母做墓碑应注意什么
这种情况下墓碑不会立起来,如果立起来,那么名字和有关描述他们的文字都要用红纸贴上,不露出来。其它没什么问题了。
『陆』 儿子去世墓地建在父亲墓地上面好吗
不好,
『柒』 婚外子女能否出现到父辈的墓碑上
婚外子女能否出现到父辈的墓碑上?
婚外的子女在道理上来说也是他的亲骨肉,出现在墓碑上,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属于家庭内部的事儿,需要家里的长辈,还有家里有威望的人来决定,是否要把他们的名字写在墓碑上。
我国对于非婚生子女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我摘录一些你可以参考一下。
我国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该法条说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有差别,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而该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对该法条所称“抚养费”解释为:“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仅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而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却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等费用,二者的区别明显。此种给予子女差别待遇的做法与我国立法确立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地位平等的原则相悖,并且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项目的残缺对非婚生子女基本权益所造成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立法应取消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项目的限制,规定父母给予所有子女相同的抚养程度,以确保子女之健康成长。
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如父母双方对非婚生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 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捌』 儿子坟墓碑应在父母墓碑的哪方
后方(前方为父母)
『玖』 儿子的坟应该在父母的那边父母坟墓在下面梯田,儿子儿媳在上面梯田可以吗
是梯田也可以把儿子儿媳放在父母坟墓的上面,如果在父母坟墓的上面是对长辈的不尊重,父母应该在上位子女在下,绝不能放在上面,个人意见。
『拾』 子女先于父母过世,能刻在父母的碑文上吗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做一个参考。毕竟每个地方的风俗都不同。
有必要的话问问身边的老人,他们意见是很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