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爸过世儿子可以继承社保吗
父母过世后子女能够继承他们上交的社保吗
可以继承。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医疗保险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由此可见,养老、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了分担养老金和医疗费而提供的社会保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且余额属于个人财产,应列入遗产继承范围,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社保继承办法有哪些
养老、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个人账户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依法继承。
如果养老金账户所有人在职死亡,工作单位的人事会在社保局进行申请,个人账户余额、补助费用将发放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员工的家属;
如果是已经退休的人员死亡,要由家属带好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继承的申请: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
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
② 社保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可以。如果参保人员去世的,则其社保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被其子女继承。个人社保账户中的余额也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因此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③ 刚退休几个月就去世了,交了40年的社保怎么办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个人社保养老金缴费中,一部分进到社会保险基金帐户,由全国社保统一调整应用;另一部分则进到个人帐户,这些钱便是归属于保民的本人合法财产,这是能够拥有的。如果去死者也有岗位(公司)分红保险,那样个这一部分也是属于个人财产资产,它都是能够拥有的。自然,不论是社保个人账户,或是岗位(公司)分红保险,都只有是承继这些剩下的一部分额度。
例如按这一年派发换句话说二年,三年派发,大约其实就是几万块钱上下,加上个人帐户一部分的花费,很有可能二者加在一起其实就是十几万块钱。逝者的本人社保账户余额,像社保缴费年限有40年得话,这儿关键指具体缴费年限,那样社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像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保个人帐户,这种钱全是能够由亲属来传承的。
④ 家里的老人刚退休就去世了,他的社保怎么办呢孩子可以继承吗
家里老人刚刚退休就发生突发情况去世,从工作至今已经交了多年的社保,但老人的离去,家中子女是否可以依法继承成为众多人疑问的事情。这个当然是可以继承的,但就是虽然社保可以继承,但仅仅只是继承个人账户部分养老金的待遇,并不是继承交费的全额部分因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它是分为两个不同的账户,一个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养老金账户,而统筹养老金账户里面的钱,肯定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只能够继承个人养老金账户里面的钱。
当然孩子的监护人肯定是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这个是由父亲和母亲代领。那么以这样的方式来完成相应的继承。所以交纳40年领退休金不到几个月就去试了试,非常惋惜的一件事情,但是作为直系亲属第一继承人来讲,也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丧葬抚恤金和这个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
⑤ 社保余额子女是否可以继承
法律分析:可以继承。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参保职工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已支付部分外,剩余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一次性支付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⑥ 社保可以继承吗
可以。
如果参保人员去世的,则其社保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被其子女继承。个人社保账户中的余额也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因此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⑦ 为什不可以出政策让独生子女继承已故父母任意一人的社保
大前提社保是不能继承的。
原因:
从社保的性质来分析社保是我们依法缴纳社保以后享受的待遇,社保的待遇只能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才能享受,而且这种享受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的缴费最低达到15年等,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社保就可以终身领取。终身领取的意思,就是死亡以后养老金就会停止计发,养老金停止计发了。
缴纳社保时,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统筹账户部分,个人缴费部分是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这是两个独立的账户,其中个人账户的资金就是个人所有,也可以说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只是这个私有财产虽然是属于个人,但并不是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的,而是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才能享受。
统筹账户和人账户相对应的,就是社保的计算也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基础社保,另一个部分是个人账户社保。基础社保就是由以前单位缴纳部分,即计入统筹账户的部分来支付的,个人账户社保就是有自己缴纳的部分所建立的个人账户来支付的。基础社保部分如果在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就不再支付,也就是基础社保部分是不能继承的,只要退休人员死亡了,社保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也就终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