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原来一直没有办理,现在还能补办吗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1.准备好《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复印件需有当时出示证明单位的领导签字盖章,同时注明“法律效率同原件”。
2.夫妻双方单位出示婚育状况现状,表明无再婚、超生等情况。离开原来单位的由现在单位或居(村)委会出示证明(没有单位的)。
3.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准生证、一家三口2寸合影4张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表补办。
4.如有再婚情况,需有离婚协议书。
5.如有丧偶情况,需有死亡证明。
(1)宝安区计生没办独生子女证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2.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并再未生育,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3.虽有两个符合计划内生育的孩子,但其中一个死亡,另一个在16周岁以内的。
4.丧偶后,仅有一个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的。
5.离婚后,婚前唯一一个孩子由自己抚养,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6.再婚后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一方带来的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且没有再生育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申领规定:
1.孩子留在国内某市,父母亲均在国外的。
2.未婚生育之后永不再结婚的。
3.单身人士(包括离婚)收养孩子的。
4.夫妻双方原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各自抚养一个。而后两者复婚或与未生育过的人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应发给父母而非独生子女本人。
2.《独生子女证》的申领以自愿为原则,非自愿提出申请者不能领证。
3.没有户口的独生子女不能领证。
4.必须先有《生殖健康服务证》才能领证,如果没有需补办后领证。
5.超过16周岁的独生子女,如果自愿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但需注明“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独生子女证
㈡ 计生办不给办独生子女证哪里投诉他
【法律分析】
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证和社区出具的第一胎证明到当地计生委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㈢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㈣ 如果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还能享受政策吗没有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不能,按规定符合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的必须有独生子女证,所以没有独专生子女不能享属受。符合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带有关证件手续去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去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但是各地基本上都已停办独生子女证
㈤ 只生一孩但没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只生一孩但没办独生子女证的,可以依法补办。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享受优待。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依法登记结婚;2、本市户籍;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㈥ 计生办不给办理独生子女证该怎么办
一,独生子女证在小孩户籍地办理,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如果符合条件不给办理,可以向上一级计生部门反映,也可以请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还可以寻求当地媒体等部门的关注。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2,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可以领证: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㈦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1.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
2.未生育过子女的单身公民,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或者村(居)收养一个子女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者子女十八周岁前未办理的,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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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各省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主要差异表现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格式全国没有统一,申请表格,办理机关或有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不尽相同。奖励项目、标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办理时的一次性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名称全国基本统一。
㈧ 以前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可以办吗
应该是可以,需要结婚证,户口,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