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窥探子女隐私是否触犯隐私保护法是否侵犯隐私权请明确指出相关法律法规。谢谢!
法律上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侵犯未成专年人隐私,构成违属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家长不可以偷看孩子的隐私。即使是孩子,他的个人隐私也应该受到保护,不能被随意侵犯,现如今有多少孩子为家长总是偷看孩子日记极为苦恼!
孩子与家长之间需要的是理解有沟通,而不是偷窥。许多人都认为家长偷看孩子日记不犯法,可是,他们只认为家长是为孩子好,却都没有顾及到孩子的感受,你可以与你父母多沟通,让他们了解你的状态和你的想法,也许他们就能理解你并知道他们错了。
2. 法律规定父母有权侵犯儿女的隐私权吗
你好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专了隐私权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属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3. 父母侵犯自己的隐私权的时候
未成年人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回得披露未成年人的答个人隐私。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但是,在现实中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4. 家长监护权和孩子隐私权那个重要 正方反方都要。
监护权和隐私权都很重要,监护权是家长作为监护人必须承担的义务,而版隐私权是孩子的人格权,权不能受侵犯。监护人要维护孩子的权利不受侵害,那么监护人就更不能侵犯孩子的权利了。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很多家长觉得要想保护孩子的权利,就要知道孩子的心思(也包括隐私)。他们总以为只有完全理解孩子,了解孩子才能更好的保护孩子。这是父母惯有的思想。
5. 关于孩子隐私权和家长监护权的具体问题
中国抄目前没有关于这袭方面完善的法律规定,不过从法理上来说,你妈妈作为你的法定监护人只是在你作为未成年人不能对自己的一些法律行为负责的时候,比如你现在拿着家里的钱去买房子车子等东西的时候你是属于不合格主体,除非你的监护人追加承认否则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而未成年人也应该有自己的隐私和隐私权,你妈妈不应该强行要求看,但这个问题你不应该拿着什么法律什么道理其跟你妈妈强硬地抬杠,15岁了在刑法上已经应该为一些重大罪行负责任了,你应该知道天下父母心都是为了子女好。所以试着和妈妈好好沟通,实在不行就悄悄另外注册一个QQ号码然后把你和同学的秘密转移到那个空间,给你妈妈看你原来的空间,让她好好放心。总之避免和爸爸妈妈的正面冲突。或者你可以跟你爸爸抱怨一下,让你爸爸给你妈妈做做思想工作。
6. 父母把孩子的事情到处说,算不算侵犯了隐私权
如果是孩子的隐私,能算是侵犯了隐私权。
7. 父母侵犯子女隐私权怎么处理
侵犯到什么程度呢?虽说父母侵犯子女的隐私权是犯法的,可是,如果你还未成年,他们同时又是你的监护人,法律只会警告,不会判他们获罪。但你若告到法庭,你们的关系也就完了。以后自己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吧。
8. 父母该如何保护孩子的隐私权
和其他同学的家长或同事聊到孩子的一些方面情况时,不要一五一十都全说出来,不要说太多保护孩子的隐私权。
9. 父亲看女儿手机算不算侵犯隐私权
未满18岁的人被父母私自查看手机信息算侵犯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10. 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权犯法不
侵犯了。
法是一个组织合理运作的总章程,有法比有国更重要,有国比有家更重要,所以,固然法比之于家,那是重中之重,不能以个人情理和所谓的公众标准来评论法,法是为了维持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安定和谐不被破坏,组织合理运作而存在的,怎么能说按自己想法小孩子没有隐私权就说没呢?这是极度自以为是的表现,父母虽然生你养你,但感情是感情,不能以感情来衡量法的伟大,感情只是说说而已,法是总章程,必须遵守,你想告就告吧,不胜诉估计都是那法官有问题(证据确凿情况下),爱是爱,但不能过度自以为将孩子掌握在自己手中,使孩子为自己而活是极度对孩子未来不负责任且对自己不负责任的,孩子的梦想就应该是孩子的梦想而不是父母的梦想,如果你父母侵犯了你隐私权,你最好把每次的证据都偷偷留下来,例如录音视频什么的,别让父母和老师发现,然后直接跟父母讨论,然他们不要再侵犯你的隐私权,如果他们不相信什么的,或者还继续干,甚至变本加厉,就直接去购书中心买本《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者甚至直接拿初中思品书该他们看,让思品老师跟他们商量,再不行,就麻烦你忘记所谓的什么情,忘记“法不外乎人情”这个弱智的道理,想告就告,如果他们报复那就是家庭暴力,前提是你能自己照顾自己,自立,而不是自己独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