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亲拆迁女儿有份吗
父母拆房女儿没有份,除非该房子是属于女儿所有的,女儿才有份。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作为子女无论财产是什么形式的,都没有份,因为女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Ⅱ 父母的拆迁补偿款子女有权分割吗
子女没有权利进行分割。因为是父母的拆迁款,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子女是没有份额的,没有子女的份额,自然就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了。
Ⅲ 父母家老房拆迁款女儿有份吗
女儿当然有啦,而且补偿款出嫁的女儿也有份的。虽然已出嫁,但户口在原集体组织,仍属于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望采纳
Ⅳ 老家拆迁女儿有份吗
一、老家拆迁女儿有份吗
1、老家拆迁女儿没有份。因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一般是给予被征收人的。如果房屋是属于父母的,那么征收补偿就应该给父母,所以女儿是没有权分拆迁款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房屋补偿安置的方式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再加上价格补贴的和,最后除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Ⅳ 父母家老房拆迁款女儿有份吗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使城市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Ⅵ 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出嫁女儿有权分的拆迁补偿款吗
这事儿得分情况。
拆迁补偿,给的是房子的拥有者。在盖房子的时候,出资、出力的都是这个房子的拥有者,所以先得搞清楚,在盖这农村老房子的时候,出嫁女儿有没有出资或者出力,如果有,那就一定可以拿到拆迁款,如果没有,那就是出资出力者的,一般都是父母,所以补偿款就是父母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的话,那拆迁款就是父母的,父母肯给你,自然就有,如果不肯给你,就没有。如果父母不在了,有遗嘱指定某人可继承房子的话,就是那个人的。如果没有遗嘱指定给谁的话,那么出嫁女也是享有继承权的,自然就可以分到拆迁款。如果盖房子的时候出资出力的除了父母还有其他兄弟,那么拆迁款将会先按出资比例分开,然后依据实际情况,几个兄弟姐妹按继承平分父母那份拆迁款。
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地方居然很坦然的侵害农村女性的合法权益,有时候别说补偿款了,一旦嫁出去了,可能地都要被收回去。其实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近年来,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如今正在进行土地确权,有专家就建议土地确权证应写上女性名字!女性同胞们也该自己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Ⅶ 父母的房子动迁后子女有份吗
法律分析: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