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打印出来的遗嘱有我父亲签字和手印,属于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严格来说是代书遗嘱。只要是你父亲的真实意愿,且是处理自己的财产,当然是合法有效的。
② 有关自书遗嘱的几个问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专地讲,订立属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③ 父母生前将房产处分给子女的协议是不是遗嘱
1、如果协议不以死亡为生效要件,则协议不是遗嘱,而是赠与协议。版若协议是以死亡为生效要权件的,则该协议是遗嘱。
2、《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④ 打印出来的遗嘱,有父亲签字和手印算是自书遗嘱吗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内定:“自书遗嘱由容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因为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无争议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有争议就不好说了。
⑤ 父母的的财产写了遗嘱还需要几个子女签字吗
立遗嘱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遗嘱一般需要遗嘱人本人签字,需要见证专人(含代书人)的,见证人也必须签字。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要使遗嘱人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遗嘱的实质要件和相对应的形式要件:一:遗嘱的实质要件包括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属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二、遗嘱的形式要件《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⑥ 父母和子女共同签署的继承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生效:
1、内容明确具体。
2、符合法律规定。
3、所有继承人都签字(包括死者仍健在的配偶、父母、子女)
⑦ 多子女分割父母遗产协议经公证处后受法律保护和认可吗
受保护和认可
⑧ 父母是否可以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继承给其中一个子女
父亲(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产给儿子继承的。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资料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纯芦闷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做弯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哗汪、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⑨ 家庭成员之间签定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1、要看其母亲在吗?如果在的话,要看她有没有异议。
如果不在了要看她当时是版否同意等等。权
2、这种协议没有进行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
3、如果有的子女不按协议规定进行分割,是否可以依据协议作为证据进行起诉吗?
可以
4、胜算大吗?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协议伪造、被胁迫签署、签署时不能表达真实意思,基本是必胜的
问题补充:母亲已先于父亲去世,房产证为父亲一人的名字。父亲也已去世。
那恐怕有小瑕疵,你父亲没有权利处理你母亲的遗产中其他人应继承的份额
我补!!我说的小瑕疵就是这里啊!!
有的子女不按协议规定进行分割就有可能有人不承认或者企图否定。
当然总体来说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