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租房可以给直系亲属住吗
法律分析:可以。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② 公租房亲属可以住吗
为什么不可以,你父母申请到手的公租房,使用权就是你父母的。只要你父母不是作为出租或租赁的把房子给别人住,是没什么问题的。况且你外婆和舅舅还是你家的亲属,他们不用付房租的吧!问题是到底多大的公租房,够不够四个人居住呢!
公租房的优惠政策?
A、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B、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C、当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③ 父亲申请的公租房儿子可以住吗
法律分析:父亲申请的公租房儿子可不可以住,要看具体情况定。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让子女住的,但是子女可以跟公租房的租住人同住的,但是父母不能够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给儿女居住或者是直接转租给儿女,否则公租房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公租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④ 父母申请公租房子女能住吗
儿女可以暂住在父母申请的公租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不能够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给儿女居住或者是直接转租给儿女,否则公租房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公租房。
【法律依据】
《公共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⑤ 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申请公租房子女买了房子父母可以继续住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1
⑥ 公租房可以给父母住吗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由申请人的亲人暂住的,只要你父母不是作为出租或出借的把房子给别人住,是没什么问题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所以,对承租方的行为只要不违背上述规定就可以了。
⑦ 公租房可以和亲属一起住吗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和亲属一起居住,但是不能自己不住而让其他人居住。大家在申请公租房前,可以家庭作为申请主体,父母、子女等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是公租房申请下来之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变更,将亲属添加为共同申请人。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