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病残特扶家庭子女上大学有何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户享受的优惠政策有(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2)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特别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3)农村双农户的独生子女,婚前如遇划分宅基地和分配集体经济收益时按双份享受;(4)独生子女高考成绩名列全市文理科类前三名,并被高校正式录取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金;(5)独生子女未成年时不幸死亡,夫妻无再生育能力的,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计划生育救助金;(6)乡镇村另行制定的相关扶持配套政策。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六十一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待遇: (一)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100元至500元,并从领证当月起每月领取5元以上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满14周岁止;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加发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100%,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独生子女升学、劳动就业、农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 (四)有条件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酌情补助或者减免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入学费、医疗费等; (五)当地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惠待遇。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的有关奖励和优待外,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并一次性发给500元以上的奖励费。
第六十二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50%;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是城镇居民或者农民的,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承担;夫妻双方均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六十三条 在县以下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岗位累计工作2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专职人员,退休后给予奖励。 【一点说明】:由于各地人口结构不同,人文环境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区经济条件不同,政策规定不同,优惠政策就会有一些差异。
B. 夫妻双方都为农村户口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生育第二胎
第一胎是女孩可生二胎,其他的各种情况每个省市规定不同,建议参考当地计生政策
C. 如何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理时间、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
办理时限: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
办理地址:--
办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申请资格、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所需材料
申请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病残儿病历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流程
1、申请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病残儿病史资料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2、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病残儿情况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报乡镇(办事处)计生办。
3、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对病残儿情况再次审核,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将符合申报条件者由女方所在乡镇(办事处)上报县人口计生局。
4、县人口计生局对病残儿进行初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5、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好“申请表”,并由相关单位在表内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交回县人口计生局。
6、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对申请鉴定的初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基本复合鉴定标准的对象材料上报市人口计生局。
7、市人口计生局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病残儿医学鉴定。鉴定完毕,由病残儿医学鉴定组写出书面结论,并通知县人口计生局及申请人。
8、申请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起1个月内,可向市人口计生局申请省级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9、经鉴定同意生育二孩的,由县人口计生局将鉴定结果送夫妇双方单位张榜公示。一个月后群众无异议及妇检未怀孕的,发给生育二孩指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为市级:250元/例.
《关于收取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的复函》(粤价函[2004]146号)
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
相关政策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