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西安办一个独生子女证都需要啥
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社区办
❷ 西安有没有规定2016年 1月1日后领独生子女证的生二胎要退回以前领的费用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需要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陕西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奖励和优待。
政策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的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而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之后也会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此外,如果父母是职工的,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十二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和优待。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❸ 西安市独生子女补助金每人每月多少钱
根据计生、人社来、财政自等部门联合出台的《西安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2011年3月18日,西安市启动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工作。由于陕西省独生子女补助金发放是从2009年7月算起,因此,西安市将在码盯今年7月1日前,补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共18个月的补助早槐金。从2011年3月18日起,凡拥有西安市城镇户口,女性年陆模友满55岁、男性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均可领取106元的补助金。
按照规定,补助金的发放范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西安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值得注意的是,子女超过16岁但还未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将无法领取补助金。
❹ 劳动法有无规定独生子女证要三个月丨:内办理才可以享受休假待遇
休息休假权是宪法赋于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你是正常劳动者都享有的权利,没有其它的附加条件。劳动法是在宪法基础上制定的,所以劳动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这可能只是你公司规定的制度。
❺ 西安市实事独生子女证咋办理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专方到所在单位属(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❻ 西安领取独生子女费在哪里领取
一般在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看孩子的独生子女证在哪办的?有发放时间,一般会在社区告知领取时间。
❼ 女方西安集体户口,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错误,还是没生怎么可能有独生子女证,应该是准生证,这就是要在你老婆户口所在单位开证明办理,或者是你老婆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❽ 西安市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版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权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 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 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或者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的,由其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