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亲欠债有一房 如果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子女是否有偿还父亲债务的责任
只要父亲在世,子女没有为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亲离世后,子女在继承专遗产的范围内具有偿还父属亲债务的义务。
本案,如果你父亲的赠与行为已经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即该行为已经使其不具有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则债权人可以起诉撤销你父亲的赠与行为。一经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无效,财产的所有权仍然是你父亲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后起诉要求归还债务。
❷ 父母破产孩子名下资产可以处理吗
法律分析:子女财产不会受到牵连。法院一般无权查封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❸ 父亲破产,子女名下房屋会不会被没收
子女财产不会受到牵连。除非你书面承认属于你父母的1.法院一般无权查封登记在子女回名下的财产。2.法律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3.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3.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❹ 父母破产前把房子转给孩子,法院能执行到子女吗
法律分析:父母破产前把房子转给孩子,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依据这两条规定,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管理人有权且应当尽责追回该隐匿、转移的财产。
❺ 父母欠债,可以执行子女房产吗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❻ 父母欠款孩子名下房子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款对孩子名下房子没有影响。父母债务不会执行子女财产的,如果人民法院要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被执行人子女财产不可以执行,这是违法的。但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❼ 父母欠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成年子女名房产吗
俗话说父债子还。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成家立业,并且已经分开单独过日子,那么就跟父亲没有直接关系了。这时候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是不能够执行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这是非法的。
❽ 父亲欠债,孩子名下的房产会受牵连吗
父亲欠债,孩子名下的房产不会受牵连。
子女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父母共有的。根绝个人财产神圣不可被侵犯的原则,父母欠下的债,子女的房产是不会被执行的。但是为了逃避偿还债务,选择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子女。如果给子女购置房屋是为了转移财产,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可被执行的财产。
父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因此,其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不牵连子女除非,父亲为丧事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子女作为其监护人,在其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子女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如果父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个人有财产的情形下,优先使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监护人予以适当补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子女虽然没有义务代替父亲偿还其债务,但是子女有责任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父亲包括母亲,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这是子女作为赡养人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形下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以及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父亲是否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不是子女可以免除对父亲赡养义务的法定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❾ 父母欠债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会被执行吗
分情况: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