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独生子女父母病了有假吗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病部分省市是有规定的,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有的省市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个别省市是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⑵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无法回答你了解了一下国家没有对独生子女家庭重大疾病的救助政策,所以没有。
⑶ 独生子女病残指什么病
病残是指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⑷ 唐山市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一次性救助从哪年开始
2009年。根据查询显示,唐山市是在2009年第55号文件《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中决定实施此项政策的,所以是2009年。
⑸ 独生子女父母大病补贴
国家过去为了控制人口,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导致现在很多社会上独生子女很多,他们赡养老人的压力也较大,尤其是独生子女的父母生病的情况,故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特别保障,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都有特殊保障。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一、加大经济扶助力度(一)统一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提标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承担部分外,其余由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二)实施一次性抚慰金制度。对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户发放1万元一次性抚慰金,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承担50%。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一)实施医保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二)落实再生育补助措施。对有再生育意愿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参加生育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涉及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夫妻实施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给予免费,成功怀孕分娩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住院分娩补贴;对女方年满35周岁、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0元的再生育补助金,由各县(市、区)在省人口福利基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中列支,总额不超过本地募集资金余额。(三)提供便利医疗服务。各地应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实行优先诊疗服务。每年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在县级公立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四)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将已纳入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范围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按规定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逐步扩大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主要成员中的低收入老人、重病患者及重度残疾人。
⑹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符合条件:
1、国营、集体转失业后退休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回);
2、户籍在答本社区;
3、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需到档案局找四联单);
4、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的;
5、享受金额: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6、结婚终身未孕享受金额3000元。
(6)独生子女疾病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人都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对于独生子女而言购买这款保险能够进行两全保障。它的“储蓄性”和“给付性”功能能够在出了事的时候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两全保险的保障责任较少,只有生存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给你的钱,有每年返的,有隔年返的)和身故保险金,有的险种存期短,还有满期生存金,合同到期连本带分红全部返还。
作为整个家庭的重心,独生子女买两全险进行人身保障是不够的。应当先考虑重疾和意外,对自己有所保障,对整个家庭有所交代后再考虑购买两全保险增加保障。
⑺ 独生子女父母大病补贴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特别保障,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都有特殊保障。为此,国家卫计等部门联合下过文,以保障落实救助机制。具体到当地卫计部门咨询和办理。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五)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六)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七)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⑻ 独生子女精神病丧偶母亲瘫患怎么养老
一、来独生子女的父母,是重自度残疾人
应结合民政局和医院,做残疾认证鉴定。看能否领个低保和困难补助。要加入新农合,享受医保。尽量在家照顾。子女也可出钱将父母送入敬老院。也可请保姆。看能否享独生子女补助。更要加入养老保险。(图文无关)
二、父母是独生子女,又是重度残疾人
这也要做鉴定,应享有独生子女补助。看能否享低保或困难补助。也应加入新农合。家人照养,或顾保姆,看能否出钱送敬老院。也要加入养老保险。
⑼ 独生子女家庭大病救助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特别保障,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方面,都有特殊保障。为此,国家卫计等部门联合下过文,以保障落实救助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⑽ 想咨询一下独生子女生病了父母亲日后生活怎么办
你好,你说独生子女生病了,以后父母怎样生活呢,其实这个事情也不太好说,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个人觉得应该到民政局或者政府部门去了解一下,有政府部门出面解决一下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