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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死亡的独生子女钱还能领到吗

发布时间:2022-08-05 14:24:27

⑴ 退休可以领独生子女费吗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人员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一般有社保待遇的都取消领取资格。没到60岁的退休工人是可以领的。超过60岁不在领取范围内,不能领取。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⑵ 人去世了还能领独生子女费吗

不可以领取。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其补助是没有地方领取的,即没有此项补助。必须办理退休手续后根据相关政策,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补助。这项补助金是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本人的,其在未达退休年龄死亡的,子女和配偶无权代替其获得此项奖励,这就意味着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⑶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取如下:
1、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
2、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领取条件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1、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⑷ 没到退休年龄死亡了,家属可以领独生子女费吗

你不能收集它。如果在退休年龄前死亡,没有地方领取补贴,也就是没有这个补贴。办理退休手续后,根据相关政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补贴。这个补贴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如果他们在退休年龄前死亡,其子女和配偶无权代替他们领取这项补贴,也就是说,在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延伸信息第三十七条:当地人民政府向本省独生子女父母颁发荣誉证书,享受以下优惠奖励:1 .对职工和城镇居民,自发证之日起至14周岁止,独生子女每月发给10元保健费,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金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金;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办理养老保险;3.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后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救助;4、就业、住房、扶贫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来源:网络-独生子女费

⑸ 我是独生子女,父亲已经去世是否还能领到独生子女费

不是所有独子女都属于计划生育范畴的“独生子女”,只有当年夫妇有生育能力但承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中,小孩才是“独生子女”,当年按照政策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给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在子女满14岁前按月发放。也就是说,即使现在还存在未满14岁的属于“独生子女”的,按照原政策发放“独生子女费”由父母领取。

⑹ 在职职工死亡独生子女费还能领取吗,国家号召

如果死亡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是不能由孩子“继承”的。
所谓的“独生子女费”的全称,应该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奖励给“响应政府号召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不再生育子女的父母”的。被奖励对象没了,奖励费自然也就自动取消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⑺ 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原因一直没给办理退休手续,现在人已经去世了那独生子女费,还能发放吗

应该能发放。
每年一至六月份是不办理退休的,因为社保今年的平均工资没下来,是办理不了。
等到六月份社平工资一下来,就能办理了。
独生子女费是退休时给的,人已去世,但他已年满六十,也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应该给这^钱。
直接找单位要,他们不给,就找上一级政府解决。
独生子女费是父母到退休年龄,应得的奖励。既然有这个政策,单位就要按政策办事才对。

⑻ 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年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一、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放?
二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放。
三、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总结:退休后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要根据你所在的地方发放,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领取方式都是不同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费。
法律依据: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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