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证什么时候停办
据最新消息,在今年6月30日为止,独生子女证就停办了,以后国家对独生子女的政策要有新的条文出台。
②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什么时候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国家就出台了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相关规定,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可以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的奖励优待政策,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③ 在哪里注销独生子女证
法律分析:注销独生子女证应该去人口计生部门申请。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如果申请再次生育子女,或者意外怀孕并且生产的,就需要注销独生子女证。注销时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荣誉证。如自愿归还有效荣誉卡,应提供自愿归还声明。委托别人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④ 独生子女光荣证什么时候停办的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2015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⑤ 独生子女证能注销吗
独生子女证没有注销的说法,是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此外,申领独生子女证的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当条件不再符合的时候,不再享受相关条例规定优惠政策,无需注销。
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到众多优待。包括自发证日起到14周岁止,每月由独生子女的父母单位发给的保健费;在招工、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照顾;更重要的是作为独生子女的母亲,除了享受国家规定产假之外,还增加35天产假,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看护假。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证》在2002年9月1日后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⑥ 买了独生子女证到哪里注销
注销独生子女证应该去人口计生部门申请。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如果申请再次生育子女,或者意外怀孕并且生产的,就需要注销独生子女证。因为已经不符合独生子女的要求了。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⑦ 如何取消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证或注销的流程。
申请条件: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退证,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人口计生部门递交.。
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薄、《光荣证》自愿退回有效《光荣证》的,还需提供本人自愿退回声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证明。
(7)独生子女证什么时候注销扩展阅读: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⑧ 独生子女证2021年还能办理吗
现在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
首先现在没有设置办独生子好证的专职部门,也没有那个部门可代办。其次当时办理独生之女证需要夫妻双方的志愿申请书,要有采取独生的措施证明。
这些现在是没有责任机构负责办理的,因此,在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补贴。
独生子女证停办注销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子女的夫妇不再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和优惠政策。但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日期略有不同,在一些省份,截止日期是 2015年12月31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最后时间是什么时候停止不办
在两孩来政策实施后(自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确截止时间,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补领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⑩ 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一条 一、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本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