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厦门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第三十三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五百元的奖励费。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第三十四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
湖里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费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奖励费的对象和金额
(一)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一千元的奖励费;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二千元的奖励费;
(三)后执行农村生育政策生育两个女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一千元的奖励费。
法律依据: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六 条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待遇:
(一)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100元至500元,并从领证当月起每月领取5元以上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满14周岁止;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加发5%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的100%,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独生子女升学、劳动就业、农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时给予加分的照顾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根据国家高考政策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四)有条件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酌情补助或者减免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入学费、医疗费等;
(五)当地制定的其他奖励和优惠待遇。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的有关奖励和优待外,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并一次性发给500元以上的奖励费。
B. 农村独生子女有那些补贴
独生子女问题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而我国近几年来在独生子女政策上也加大了不少优惠力度。一般来说,在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要面对的压力比其他很多普通家庭都高,因此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补助政策对他们来说就非常重要。最近常有农民朋友咨询,2018年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享有哪些补贴和优惠政策?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篇2018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政策。
【政策】农村独生子女一年补贴多少钱?2018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最新规定解读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年补贴多少钱?
①计划生育奖励,从发证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最高奖励可达2000元;
②今年国家规定,农村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③独生子女升学教育补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类及以上的大学,政府会根据家庭条件情况补贴至2000-4000元以上的现金补贴;
④农村独生子女出现伤残等情况时,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补贴270元;
⑤农村独生子女出现死亡情况时,每人每月补贴340元;
⑥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宅基地政策、扶贫救济等方面可享受优先照顾的待遇。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费多少钱?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优待。
每月补贴: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注意:具体的独生子女补助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应以所在地的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条件及方式
领取条件: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者需要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领取方式:农村居民由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发放,也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或者持户口簿到村委会领取。
注意:现在国家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小孩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就是说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而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同时,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用退还。
农村独生子女最新补贴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申请及领取?
在农村,如果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那么子女在十八周岁之前,可以向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
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调查核实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借此证书可享受独生子女相关补贴。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分户吗?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问题,还有一个问题也是很多农民朋友都有疑问的,那就是如果自己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能申请分户吗?小编综合了一下各地网友的答案,仅供大家参考:首先要年满十八岁,并且是当地的农村户口,在经济上可以自己独立,不再与父母居住在一起,依赖父母,自己能够养活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
分户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原户口本,身份证、《土地确权证》、《房产证》、新增家庭财产信息证明等。
2.流程:第一步就是向村委会写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得有村委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村委会的公章盖好了之后,还要去当地派出所盖章等。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全部内容,近年来的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并跟着政策走是当下我们应该做到的事。如果你家也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并且还没有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赶紧向当地乡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吧,国家福利政策这么多,可千万不要错过了。
C. 农村独生子女费是多少
每月补贴: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我国计划生育法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1、每月补贴。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养老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3、专项补贴。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
4、扶贫帮助。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D. 独生子女费的给付标准是多少,给几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给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大多数省都是每月10元,从领证之日起止版孩子16周岁。是农村户口或权城市居民的按户年底一次性发放,每年120元;若夫妻双方均是国家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月5元发放,可当月发也可年底造表一次发;若一方是国家单位干部职工,另一方是家属,则由工作单位按120元发放。
E. 陕西省独生子女补助金是多少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 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 ,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缴纳部分按最低标准由政府给予补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减免父母及子女个人缴费数额的三分之一 ,减免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前款所需资金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应当给予以下优待:
(一)在发展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国有和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资金、贷款、以工代赈等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按人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按户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三分之一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四分之一的份额;
(四)在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的公益事业建设中,免去一个人份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其子女被职业技术院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或者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优先安排其参加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扶贫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5、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达到三级以上,其父母不再生育并不再收养子女的,自父母年满四十九周岁起,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特别扶助的规定,按月给予生活补助。
6、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自四十九周岁起享受国家特别扶助,年满六十周岁的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优先安置在城镇社会福利机构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生活。
7、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女户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独男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 不低于一百元 的奖励扶助金,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8、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 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 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9、职工凭节育手术证明,按照国家规定休假视为出勤,原工资、奖金和补贴照发。农村居民和城镇其他居民因接受节育手术的误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 不低于二百元 的补贴,所需费用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中列支。夫妻一方接受节育手术期间,经施术单位证明,确需另一方护理的,给予五天护理假。
独生子女证发放对象: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二)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且在16周岁以内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四)夫妻丧偶后不再婚,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五)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不再婚,且该子女不满16周岁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F. 请问独生子女托儿费报销是依据那个文件最好具体到文号
国家并没有具体规定,只有各省市有具体报销办法,例如:南京市员工独生子女医疗费及托儿费报销办法,是依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文件《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
G. 哪里能找到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文件和文号
镇 区 市 的计生办啊 他们管这个
H.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
以前我也多次回答关于“农村独生子女”户补贴问题,考虑到有些农民对国家政策了解不够,现在细叙一下:
这里“独生子女”政策是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其独生子女家庭已向当地政府己经自愿申请“独生子女”户的家庭,并且已颁发“独生子女”证的家庭。下图是国家颁发的证件图样
有了这个证,你就能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和补助;包括农村“双女户”。
当是,2016年国家‘’二胎‘’政策放开后,己经过合法申请;再生二孩的家庭,其二孩子女落地后;“独生子女”政策优惠政策自始终止,以前享受的“独生子女”补贴金,不需要退的。也就是说:2016年元月一日后,国家已废除“独生子女”政策,将来一个孩子也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可以生二胎;生三胎违法。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其子女凭独生子女证从1岁到16岁,可在所在地村委会每年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现我地每人每月20元;一直领到16岁止。
其它独生子女优惠根据所在地政策去申请,如子女上学,宅基地、养老优惠政策等……
你若夫妻六十岁退休后,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夫妻每人每年补贴960元,专款专折发放;(放心村长不敢动的)“双女户”每人每年可领取1200元。在你办理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时,在村委(社区)填表申请,一年一发;别过了期限。
这个“独生子女”补贴,是遵照:国家计划生肓法而制定的,补贴多少有当地政府下文通知。
I. 独生子女政策都有哪些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就是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由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规定享受国家的奖励政策,并由所在单位落实。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则由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帮助。但在2016年宪法修订后,国家开始推行“二胎政策”,于是实施了30多年的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就终止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