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随子女居住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 合肥如何办理父母在子女家居住证明
供图文给你参考……
3. 父母投靠子女办理居住证
法律分析:1、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地点: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外口办上门核实2、材料初审:办理地点:外来人口办公室工作站,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房产证上无申请人名字的,须开具《寄宿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本首页和被投靠人信息页,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居住登记已核实);获得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外口办审核章、居住证明、寄宿证明(须回到居委会盖章);3、提交申请:办理材料:同2相同的原件、已盖章的复印件、居住证明、加盖居委会印章的寄宿证明;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并拍照;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免费,丢失补办工本费20元。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4. 随迁子女居住证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户籍证明:办理时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资料(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办理时不收取费用。 注意父母和孩子又要办理。 务工证明:务工证明由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开具,写明日期加盖印章方才生效。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5. 老人投靠子女居住证办理条件
老人投靠子女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4、有合法固定住所。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 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 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 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6. 父母随子女一起居住的证明
证明书抄
兹有我村(或社区居民),XXX,身份证号码,妻XXX,身份证号码,外公xxx,身份证号码,外婆,身份证号码,跟随子女长期在异地居住,特此证明。
ⅩX村(或社区居委)委会(盖章)
XX年XX月XX日
7. 怎样写证明,能证实二老居住女儿房子十年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13
8. 证明和父母一起居住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可以找当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相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第一款 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公民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对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以下9类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份。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