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父母医保免费政策规定是什么
独生子女父母医保免费政策如下:
1、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补贴,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之后,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每人每年补贴960元;
3、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B. 独生子女 医疗费报销
一、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事宜: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独生子女父母单位的职工医疗标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两款费用,由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二、1.由于医院现以本医院药房出具的领取药品明细单取代“双处方”,故报销时凭病历、医疗费发票和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2.确需到药店购药的患者,也必须凭病历、药费发票、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或药房的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3. 超过定额部分报销比例:
⑴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⑵计划内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⑶计划外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50%,乙类药品报销30%。
4.定额内结余部分,80%奖励给子女家长。
5.子女医疗费用开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下半年由子女母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子女父母双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队工作(不包括驻徐部队),其子女医疗费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担。
6.因病情需要转院或到外地治疗的,必须由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并经负责子女医疗费报销的家长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转院治疗。急诊可先就医,后补办手续,否则,医疗费用全部由家长自理。
C. 独生子女父母医保免费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医保免费政策如下:
1、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可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补贴,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
2、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贴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之后,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每人每年补贴960元。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D. 2022年独生子女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2022年农村合作医疗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但最低缴费标准是320元/人。长春市的是370元每人。
【拓展资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奔小康,先保健康”,这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大前提。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实事好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传统的合作医疗相比较,有六个方面特点:
一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二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与各地经济水平和群众心理承受能力相适应,将重点放在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的贫困问题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以县为单位统筹,增强了抗风险和监管能力;
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赋予农民知情、监管的权力,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
五是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
六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到了弱势人群的特殊情况。
以户为单位农民每人每年交10元合作医疗费;按参加人数,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合计40元。如果农民不交,国家就不补助。
E. 国家规定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可以到多少岁
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办法各地并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南通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市区独生子女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按规定享受幼托费和医疗费优待。
县(市)对独生子女幼托费、医疗费的优待,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建议向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5)独生子女统筹包医费扩展阅读: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F. 独生子女费补助标准
【法律分析】: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G. 衡水市独生子女合作医疗政策
2021独生子女医保交费新规
作者:德泽1238
按照国家和各省份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很多朋友都知道,独生子女在有些方面是可以领取到一些补贴的,但是关于医保问题,独生子女也有优惠政策吗?下面小编就2021独生子女医保交费新规作出解读,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在岗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在岗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来承担,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承担6%的缴费比例,计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2%,计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还是8%,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仍然只有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除了生病住院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以外,如果缴费年限累计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后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这大概就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最大优势。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医疗统筹账户,没有个人账户,已建立个人账户的地区要全部取消。实行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办理退休后还需要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是由于每年缴费比较低,报销比例也比较低。目前有些地方对于多年连续缴费的,可以提高报销比例或是提高报销的限额,降低起付线等。
三、2021独生子女医保交费新规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贫困人群的个人缴费政府给予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对象由个人全额缴费、
H. 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经2008年10月6日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局机关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的发放和报销作如下规定:
一、局机关正式在编职工(含挂靠、代管单位)18岁以下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发放医药费和报销医药费。二、机关职工18岁以下独生子女按照原规定,每年发放800元医药费,届时打入职工工资卡。三、除发放800元医药费外,根据职工子女看病花费较大的实际,规定职工18岁以下独生子女每年可以报销3000元(含800元)医药费。具体报销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下半年报销的需在12月20日之前报销完毕。满足800元药费单据之后即可报销,报销的最高限额是3000元,超过费用由个人承担。四、职工独生子女发生的医药费单据,由人事处负责人和机关分管计划生育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财务处报销。五、报销医药费的规定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执行,职工独生子女在2008年可以报销1500元(含800元)医药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I. 独生子女要交医保费吗
独生子女要交医保费。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J.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供给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打点的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填补养老保险费(年金)、填补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搜罗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出的以下各项现金津贴和非货泉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糊口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泉性福利,包孕职工因公外埠就医费用、暂未实施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给午餐支出、合适国家有关财务划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手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行动措施和人员费用,包孕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剃头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调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坚苦补助,或者企业统筹成立和经管的专门用于辅佐、布施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务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设费用财务治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度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后世费、投亲假路费,以及契合企业职工福利费界说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金钱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供给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经实施货泉化更始的,按月按尺度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理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施钱币化刷新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按照国度有关企业住房轨制刷新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该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抵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节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公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小我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慢慢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离散改造,经由过程市场化体例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连系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慢慢成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契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钱币补贴纳入薪酬系一切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钱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钱银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物和处事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酷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物和处事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验公允生意,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