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可以写上所有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的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㈡ 父母的房子能加子女名字吗
父母的房子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贷款购买的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的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㈢ 父母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加子女名字吗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㈣ 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这样的话,房子就是父母和子女的共有财产了。只要父母和子女达成一致,就可以在房产证上登记父母和子女的名字。
㈤ 父亲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儿子的名字吗
父亲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儿子的名字,只要大家同意,带上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行,这样对房子共有产权,希望对你有帮助。
㈥ 父母的房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
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