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可在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时,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第三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发放渠道为:一、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放。二、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放;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放。三、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放。四、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退休人员的工作单位,是指其办理退休手续前的单位,故宋女士的独生子女费奖励,应由其退休单位发放,朝阳区卫生计生委已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单位进行督办。拓展资料: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
② 武汉独生子女家长退休可领3500元,在那些相关部门可以办理知道的告诉我下。。谢谢啦!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0
③ 退休时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取
马上办理退休的企业在职职工,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费用呢?独生子女费用,虽然在退休以后还能够获得相应的收入,但是他相对于我们养老金的整体占比是很小的,甚至来讲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我们的养老金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达到两三千块钱左右,平均养老金的水平今年已经达到了2900元,所以说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在2000块钱以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我们独生子女的费用并没有这么高,很多地区采用的是一次性发放的原则给予补贴,那么一次性发放,有的地区是1000块钱,有的地区3000块钱,基本上不会超过5000块钱,也就是说他会一笔一次发放到位,这样的话你就不再享受任何独生子女的费用了。实际上我们想想看养老金,你每个月都能领取,每个月比如说是2000块钱,那么一年就是24,000。所以说独生子女费用其实并不是很多。
即便是很多地区它是按月发放的,但是每个月所发放的金额大约也就是几十块钱左右,据我了解很多地区都是20多块钱,30多块钱不会超过50块钱一个月。那么这个费用也是很低的,所以说跟我们的养老金相比确实是非常少的,所以大多数人他并不关心独生子女的费用,因为确实也比较少。
再加上很多家庭,他实际上并不是独生子女。尤其是2015年以后全面开放二胎政策,我相信独生子女家庭就会变得越来越少,所以说独生子女的费用在18岁以前是可以领取一笔钱,当然退休以后也可以领取一笔钱,其实这两笔钱整个加在一起其实也没有多少钱,所以说这笔费用,其实不是,我们退休以后最关键的收入我们退休以后比较关键的收入,除了退休金以外,我认为作为北方地区的省份大多数地区都是有取暖费,而这个取暖费的待遇还是比较理想的。
基本上取暖费一年就可以发放1000元到4000元不等,这样的一个标准各个地区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区少一些,有些地区多一些,因为它是根据采暖季的长短来决定的,像采暖季比较长的地区,这个取暖费的待遇也会比较多一些,反之采暖季比较短的地区,那么取暖费也会少一些,所以这个费用我们才是可以长期领取,第二,独生子女费本身它比较少,所以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可所谓是杯水车薪。
办理独生子女费用也是非常简单的,只要自己具备了这个退休以后,那么拿着退休审批表,部分地区可能还有退休证相关的手续,去当地的计划生育中心,现在应该是卫健委相关的部门去申请就可以了,那么有的地区一次性发放,有的地区按月发放,你只要提供自己相应的银行卡片就没有问题了。
④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取如下:
1、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
2、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领取条件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1、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⑤ 武汉市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补助多久到账
武汉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一般都是三月份发放
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有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城镇人民政府给家庭发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⑥ 武汉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领证当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入托(园)、入学费用,对村民还应发给一次性奖金,并免去每年应承担的农村义务工。上述费用,夫妻双方都是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付一半;夫妻一方无正式职业的,由有正式职业一方的所在单位全部支付等等其他补贴。
法律依据:《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一)对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十五日产假,增加的假期视同全勤,工资奖金照发。(二)自领证当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入托(园)、入学费用,对村民还应发给一次性奖金,并免去每年应承担的农村义务工。上述费用,夫妻双方都是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付一半;夫妻一方无正式职业的,由有正式职业一方的所在单位全部支付;村民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乡统筹费和村提留以及其它集体收入中支付;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支付;其中当地人民政府已从个体工商户收入中提取集体提留费用的从集体提留费中支付;夫妻双方都无职业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三)城镇分配住房和农村审批住宅基地时,对独生子女按二个孩子份额计算。农村分配或调整承包土地(含水面、山场、果园等)时,对独生子女可按二个孩子份额计算。在入托(园)、入学、招工时,应在同等条件下对独生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四)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退休时凭《独生子女证》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结婚后终生不育或独生子女夭折后不再生育、也不领养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再生育的,应收回《独生子女证》和全部奖励所得。
⑦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三)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⑧ 退休后怎样领取独生子女费
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予以补发。
关于领取《光荣证》的退(离)休职工,享受奖励金的条件有哪些?
1、退(离)休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金分别计发,即夫妻一方退休,一方享受;
2、未到退休年龄,但在国家政策性规定范围内提前退休(不含提前离岗、假休、内退人员)、退职、病退的夫妻;
3、领取了《光荣证》,但子女死亡,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夫妻;
4、离异、丧偶前按规定领取了《光荣证》,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职工;
5、再婚后新组成的家庭持有《光荣证》,并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夫妻,双方一方持证,一方享受。
(一)本人申请
持证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部省属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某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退休后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到原退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一次性奖励登记手续。
(二)资格确认
1、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证明的有效性,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退休人员身份及退休时间、生存状态、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等事项,在曾属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人员资格。
2、经审核的名单在提出申请登记的所在社区(村)或在曾部属企业张榜公示10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奖励通知书》,并由社区、村或企业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