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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税扣除申报独生子女

发布时间:2022-07-25 17:49:41

1. 独生子女赡养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满60周岁,可以按月扣除2000元。父母双方都满60周岁,仍然是扣除2000元每月。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 纳税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多少扣除

法律分析: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因此,纳税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3. 独生子女赡养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计算方法:
1、独生子女
应纳税金额=税前收入-5000元-三险一金-2000(赡养老人)
2、非独生子女
应纳税金额=税前收入-5000元-三险一金-2000/X(其中X为兄弟姐妹的个数)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1、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含)以上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含)以上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分摊的个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每年不得超过1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其一,其他法定赡养人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孙子、孙女或者是外孙、外孙女应该承担赡养的义务。
其二,夫妻双方只扣除赡养自己父母的开支。比如夫妻二人均为独生子女,那么女方和男方会每月分别扣除2000元进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老人年满60岁
2、被赡养的老人是纳税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法定被赡养人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赡养老人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 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赡养父母怎么申报

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
2、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可以选择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清缴申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具体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 独生子女个税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的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换句话说,没有一个亲兄弟姐妹。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6. 个税申报中如何判断是否是独生子女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纳税人赡养老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是基于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事实。纳税人违背事实,做虚假扣除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文的规定,会影响个人社会信用评价,并会被实施联合惩戒。也涉嫌逃税,有罚款、滞纳金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7. 个税专项扣除独生子女如何验证

通过核对信息进行验证。
具体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2、依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8. 独生子女纳税按照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根据国家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每月2000元是根据家庭为单位,不论是一位还是两位老人,都是2000元额度。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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