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他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吗
被继承人的子女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存在代位继承。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可以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用最通俗的方法来说明:“代位继承只适用于(外)祖父母去世时,其子女先去世的,由(外)孙子女代父母取得代位继承权。”而不能是(外)孙子女的子女代外公外婆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这种情况,应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该遗产。被继承人如果立有遗嘱,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排除,那么不赡养老人的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所有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继承人无论赡养与否,还是有继承权的,只是可能继承的份额有一定差异,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死亡的,所继承的份额由继承人(子女,配偶,父母)进行继承,所以子女有权利继承,这叫转继承,而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B. 代位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的继承顺序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C. 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他的子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吗
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要分情况。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D. 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吗
可以。
【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继承权也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的合法权利,对于继承权,相信我国普通公民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比如说对于父母的财产,子女肯定是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是在很多特殊情况下,比如说父母属于二婚,对于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方来说孩子是属于继子。第一,被继承人有合法的收养的收养的子女,或者已经确定有很明确的抚养关系的子女的,都具有血缘的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但是抚养关系的子女没有代为继承的权利。第二,去世的父母两个人亲生子女,在法律下成立的子女关系下的孩子是可以代为继承的,也就是说不论孩子是否有血缘关系或者是其他法律承认的抚养关系,养子女等都是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 民法典继承篇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请解释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继承问题,出自于民法典1128条,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简单来说,父母去世后,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自己祖父母的遗产需要父母先去世,祖父母后去世。当然还有转继承,民法典第1152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即转继承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才能发生转继承;
(2)继承人未实际取得遗产也未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死亡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两者有以下区别:
(1)发生时间、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可因任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只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而发生。
(2)权利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血亲。
(3)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及遗赠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128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1152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F.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______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和其继承人死亡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比如母亲先于外婆、外公过世,属于母亲依法继承外婆、外公的遗产份额,应当由其子女来代位继承,也叫直接继承。
法律分析
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若母亲先于外公和外婆去世,如果母亲享有对外公外婆的继承权的话,子女作为母亲的晚辈直系血亲,是有权利继承外公和外婆的遗产的。如果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遗嘱指定继承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外孙子女是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还有权直接分得属于外孙子女的那部分遗产的,可以以外孙子女的身份直接继承外公和外婆的遗产,既是可以得到两部分的继承遗产。前提是外公和外婆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具体某个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