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陕西政务服务网如何查询独生子女费
自己去相关的部门,让工作人员帮你查询,或许我们没有权限。
『贰』 陕西独生子女养老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陕西省的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是由其参保单位也就是你的原单位代为办理的,和计生办没有关系,你应该找你们原单位人力资源部解决这个问题,该金额由社保发放,不会给单位造成任何经济负担,他们不会推诿不管的
PS:退休女工人退休年龄为50周岁,但根据陕西省政策,女性是自55周岁起才开始享受每月100多一点的独生子女补助。这一点需要注意
『叁』 陕西省社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省社会保障局:029-85537518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前身为省退休费用统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为适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按照国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省成立了副厅级建制的省社会保障局,目前主要负责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省社保局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和政策规定,勇于创新实践,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规范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形成了以“五大统一”(统一政策规定、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统一编制和实施基金预算、统一计算机应用和业务标准化管理、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实行省级垂直管理)为显著特色的陕西社保模式,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09年底,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454万,其中在职人员325万,离退休人员130万;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20亿元,发放基本养老金201亿元。
1999年,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始由省社保局实行垂直管理。目前,省、市、县(区)共设有经办机构120个,工作人员1666名。省级统筹和垂直管理以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全面快速发展。2000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发放”和“社会化发放”两个百分之百,受到了国务院和原劳动保障部的表扬。从2001年开始,我省确保发放工作连续9年兑现了“不漏一人,不欠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9年,全省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从295万增加到454万,保障范围不断扩大;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445元增加到1060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金收入从35.7亿增加到220亿,保障能力逐渐增强。目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已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数据省级大集中,部、省、市、县(区)连网运行。2006年开始,我省开始探索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2007年,省社保局系统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为全国首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经过多年努力,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高度重视,今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在宝鸡市召开了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现场会。
作为中国西部一个欠发达省份,经过全省社保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陕西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我省的社保工作无论在管理体制、确保发放和经办能力建设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受到了国务院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陕西省社保局和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先后获得了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单位、一等功单位、优质服务窗口等荣誉,全省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经办机构被当地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肆』 陕西医保局电话是多少
陕西省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是:(029)12333。
同时,拨打此电话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拓展资料: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基金财务部、参保管理部、医疗管理部、公务员管理部、稽核监管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等工作。
【医保】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卡上的钱是否过期】
医疗保险卡上的钱不会过期,也不会失效。如果它没有被使用过,它将永远存在其中。此外,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累积和继承。如果被保险人不能用完医疗保险卡的存款,其后代仍可以继续使用医疗保险卡上的钱可以用来买药,或者看病时自费支付部分。个人医疗保险卡个人账户中历年的资金还可用于支付配偶的医疗保障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的子女和父母。但个人医疗保险卡不能用于报销家庭看病费用。
【个人医疗保险的参考信息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没有开通12333热线的,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4、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伍』 陕西养老服务中心电话
1.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87272721(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400号)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2.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7-3901822(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二楼)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14:00-17:30(7月至8月)
3.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29-33219072(咸阳市人民东路37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4.铜川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9-3182977(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11楼)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14:00-17:30(7月至8月)
5.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3-2933742(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9)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14:00-17:30(7月至8月)
6.延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1-2162022、2162023(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座)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7.榆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2-3452070(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十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
8.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6-2230040、0916-2230041(汉中市汉台区太白小区8号)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15:00-18:00(7月至8月)
9.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5-8992913(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0号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B区16楼)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15:00-18:00(7月至8月)
10.商洛市养老保险经办处:0914-2313700(商洛市北新街东段20号)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15:00-18:00(7月至8月)
11.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
联系电话:029-87032063(业务受理) 029-87031583(处室机关)
通讯地址:
杨凌示范区新桥路1号政务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A区35、36、37号窗口(业务受理)
政务大厦六楼609室(处室机关)
办公时间:
(政务大厦一楼)业务受理 1月--6月 9月--12月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7月--8月 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30
(政务大厦609)处室机关 1月--6月 9月--12月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8:00 7月--8月 上午8:30--12:00 下午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