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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取消

发布时间:2022-07-21 20:43:28

Ⅰ 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的奖励都取消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内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容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Ⅱ 新国家实施全面二孩是否取消独生子女的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实现全面二孩并不是取消独生子女的奖励,“老人老办法”,所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Ⅲ 独生子女奖励取消,之前有的都没了吗

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但此前已享受奖励的父母可继续领取。
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很多人关心今后的独生子女还有奖励政策吗?,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都将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这也意味着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成为历史。但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
生二胎独生子女证用交回吗?
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规定,按此前“单独二孩”相关规定来看,生育二孩后应将原来领取的独生子女证交回到计划生育部门,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但以前享受的不需退回。
“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原则上要求退回,如果生育二胎,独生子女证也就自动失效了,所以退不退回并不重要。”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据介绍,但这个时间节点现在还不确定,需要待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我省正式开始施行时。同时,该负责人表示,领不领独生子女证并不重要,该享受的奖励政策可以享受,如果独生子女证丢失,也可以去办理机关补办。

Ⅳ 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独生子女还能领取补贴吗

不能。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独生子女奖励取消扩展阅读: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是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赋予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内涵。

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后,预计2030年我国总人口为14.5亿人。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将客观存在。

当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Ⅳ 计划生育法修订后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会取消吗

法律分析: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但此前已享受奖励的父母可继续领取。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都将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这也意味着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成为历史。但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Ⅵ 独生子女奖励取消没

现在仍旧没有取消,然而如果你生育二胎之后,对于这种奖励就会直接取消了。每年还是每个人发60块钱的。

Ⅶ 为什么2015年起取消退休金5%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因为换了新的退休政策,桂人社发〔2015〕30号文件规定:2014年10月至实际操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退休的人员,其在职期间按新标准计算其2014 年10 月至退休当月的增资;执行退休待遇后至实际操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前的退休待遇。

根据桂人社发〔2015〕47 号文件精神,暂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同等条件退休人员待遇执行。

即:基本退休费以其2014 年9月所任职务、级别(岗位、薪级)对应的调标前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应计入退休费计发基数的津贴补贴项目之和为基数,按实际工作年限对应的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计发,不再考虑其他提高基本离退休费计发比例因素。

生活补贴按其2014 年9 月30 日所任职务对应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执行,同时按2014 年9 月30 日前相同职务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不再考虑其他提高基本离退休费计发比例因素。

(7)独生子女奖励取消扩展阅读

2014年以来,不少省区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订“计生条例”时增加了“单独”可以生育二胎的条款。作为最后一个放开“双独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批准生育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然而对比国家的相关规定,河南的“退费”规定明显“打架”。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可以找到明确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河南省卫计委相关人员回应称,国家卫计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国、全局的指导性意见,而每个省份情况不同。

“二孩先退独生子女费”的规定,并非河南独有。按照山东省卫计委的相关政策,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妻,在办理生育证时,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不再收回,但要求退还自2014年7月政策落地至发放生育证期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Ⅷ 从2022年开始取消农村到60岁后可领取的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的奖励政策吗

没有取消60岁领取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奖励的,因为这个政策本来就是针对以前的人的

Ⅸ 为什么独生子女补助会因为户口迁移而取消呢

准确地说,应该是有一些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包括补助在内)会随着户口的迁移而被取消。

当前的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由好几个部分组成:

一是省级的,主要来自于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等;

二是县级的,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台,如“双农独女户” 的中考加分;

三是来自于乡镇或街道的,如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的补贴等;四是来自于行政村或社区的,如参加孕环情检查的补贴等。但上述四级出台的政策,都是各顾各的,除了全省统一的外,各县级以下出台的政策都结合当地实际各不相同。

因此,当户口从A地迁移到B地后,享受的独生子女政策就会不一样。户口迁移的当事人完全可以遇上在A 地享受的政策在B地却享受不到的情况。

(9)独生子女奖励取消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Ⅹ 2016年以后取消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政策,农村独生子女还有补助吗

一、2016年以后取消乡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政策。

什么意义呢?就是说乡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相关政策只针对2016年以前办理的方案生育家庭。缘由很简单,由于从2016年以后国度曾经全面放开了二胎生育政策。放开了二胎政策之后,对于2016年以后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就取消了这项补助。

以上就是乡村独生子女家庭享用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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