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1)惠州超生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扩展阅读;
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❷ 子女投靠惠州父母应该如何迁移户口
申报材料;入户申请,子女户口证明,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父、母亲结婚证。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❸ 若是父母要投靠惠州子女,户口应该如何迁移
办理程序1、父母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2、父母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回执单。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❹ 惠州可以投靠入户吗
惠州市可以投靠入户的,但前提是投靠的应该是亲戚或者是夫妻,父母之间的关系,如果是特别远的亲戚,估计就不可以了,你要提前去相应的户籍管理部门问好政策
❺ 惠州随迁需要什么资料
1.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可现场通过“粤省事”查询核验);
4.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惠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如随迁子女监护人中有一方属惠州市内惠城区外户籍,则提供其户口簿即可);
5.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户口簿能直接体现亲子关系,则无需提供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申请转入的学校(第一志愿学校)进行申请
2、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表,或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其通过“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完成申请填报。
❻ 惠州户口怎么迁入,需要什么资料
惠州户口申请资格、条件:
1、夫妻投靠入户: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省、市、县)或一方为农业人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老人,可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投靠子女入户。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凡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
4、购买(自建)商品房入户:在城镇内合法购买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宅的购(建)房者及其直系亲属。港、澳、台人员及华侨用侨汇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住宅,可准许境内非直系亲属申请。
5、投资、兴办工商企业入户(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经营场地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准许他们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该城镇落户。在惠城区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经营场地,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准许他们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惠城区市区落户。
6、投资、兴办工商企业入户(二):有固定住所,个人连续3年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以上,或者3年内累计缴纳3000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管理人员,可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惠州户口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其他因特殊困难(如疾病、伤残、特困等)需要照顾解决的有关证明。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权威证明;
(5)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4、购买(自建)商品房入户需审核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房地产证或银行购房按揭凭证、税务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验原件)。
(3)惠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登记表(凭房产证或购房按揭、购房合同书办理)。
(4)自建住宅业主的土地使用证或国土所有关证明(验原件)。
(5)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满16周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当地派出所证明(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
5、投资、兴办工商企业入户(一)需审核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未满16周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申请人迁出派出所证明(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
6、投资、兴办工商企业入户(二)需审核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个人纳税凭证、劳动合同书;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6)惠州超生子女投靠父母入户扩展阅读: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❼ 超生子女在家乡已入户口 如何随父母入户广州 如何办
是,可以随迁过来,但是要交完罚款,才可以办理.现在正在人口普查,罚款有优惠,如果你要决定要办理,就尽快.不然过了人口普查,就没优惠了.
❽ 超生小孩挂靠在亲戚户口,想迁回跟随父母户口,要怎样做
到计生部门投案自首,缴纳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挂在其他人的家庭里,要办理亲子鉴定,凭这些单据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一,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超生的孩子是当事人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等)。
和亲戚达成一致的意见,否则,视为是亲戚收养的孩子,当事人在对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要回孩子。
收养不能抹除当事人超生的事实,申报孩子的户口,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当事人可提供对方明知当事人是超生,而收养的事实,如果此条成立,收养行为至始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❾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哪些手续
所需手续: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内属父母离婚容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6、民警调查报告;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