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一年多户口没从前妻家里迁出来,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也迁出来但是前妻不同意怎么办因为前妻是户主
这跟你前妻是不是户主没半毛钱关系的。要看离婚判决书是怎么判决的内。假如离婚判决书上把孩容子判给你了,你要迁孩子户口是应该的,你前妻不让迁是违背了判决书,你要跟前妻通过协商迁孩子户口,协商不成就要上法院起诉的。反之孩子判给前妻了,你更要跟前妻商量迁孩子户口的利与弊,前妻还不同意让你迁的话,你非要迁孩子户口,只能去法院起诉了。
另外是我个人想法,如果你的孩子大了能判断了,大人要迁孩子的户口,要问问孩子愿意嘛?就是说问问孩子愿意跟谁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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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户主老公是非农户口,妻子是农业户口,迁过来后,妻子和孩子是什么户口,可以迁到老公父母户口下吗
户主老公是非农户口,妻子是农业户口,迁过来后,妻子和孩子是非农户口,可以迁到老公父母户口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子女投靠农村父母后可以变为户主吗扩展阅读:
根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二)凡办理下列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
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
⑶ 男方是户主,离婚后农村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不迁出户口也不变更新户主该怎么办
当事人应该和前夫好好沟通,给对方一个迁户口的期限。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专迁移户口。属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⑷ 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吗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4)子女投靠农村父母后可以变为户主吗扩展阅读:
1、凡老人申请来时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
2、凡被批准来广州市落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本,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⑸ 孩子户口可以上到爷爷奶奶户口上吗
孩子户口正常请况是不可以上到爷爷奶奶户口上的,孩子的户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但是特殊情况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变更到爷爷奶奶的户口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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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户口登记注册流程:
1、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父母持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被遗弃婴儿登记(未满一周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的,由收养人凭其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收养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凭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其它情况由监护人凭局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知情人证明、居住地单位或街道、(村)组证明和民警调查核实材料办理出生登记。
3、军人所生子女登记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既可选择具备生活条件的父亲或母亲驻军所在地,也可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申报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落户单位或街道(村)意见、《出生医学证明》(注: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的,需父母双方部队证明);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凭申报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父亲或母亲部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在有常住户口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上述“出生登记”业务时,应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没有的,仍应办理出生登记,并将情况每季度报给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⑹ 孙子户口可以迁到爷爷户头上吗
是可以的来。
1.新出生的婴源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但是新生儿的户口不可以单独隔代随祖辈;
3.新生儿的父、母有一方的户口挂靠在当事人名下的,孙子的户口可以投靠在当事人的名下。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3.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⑺ 孙子 的户口可以上到爷爷户口上吗
孩子来的户口可以上到爷爷的源户口上。
根据户口管理条例规定: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所以说,你的孩子完全可以落在他的爷爷奶奶的房屋内,也可以与爷爷奶奶落在一个户口本上。
一般能不能迁要看情况:
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
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看当地政策是否允许,主要还是看户籍管理的那个部门是否同意,应该是可以的,但是手续会比较繁琐。
⑻ 广州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然后让父母做户主可以吗
可以投靠落户以后,户主是可以变更的,只要户口本上的人都同意就可以了。
⑼ 随母出生申报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市县外迁入) 户口翻译 另外户口簿翻译首页注意事项用翻译么
户口簿首页的注意事项不用翻译。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9)子女投靠农村父母后可以变为户主吗扩展阅读: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4、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在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文字和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
⑽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证上与户主关系是填本人还是子女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证上与户主关系应该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