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欠债不还却为儿子买房,写儿子名字可以追责吗
欠债人有钱不返还债权人,却给自己的儿子买房子,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欠债人归还欠款的,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然不予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⑵ 我父母给房子的首付款,女朋友却不想跟我一起还房贷,这是为啥
现在的很多人都存在疑惑,像题目中的这种情况,为啥女朋友不愿意还贷款呢?其实,主要还是由于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她帮了你还了贷款,如果没有还贷的证据的话,她帮你还贷款的行为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到时候,她啥也得不到。即使女方有证据,但是你们没有结婚,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还贷款的行为,属于自愿帮助男方父母还贷的行为,到时候,女方同样什么也得不到。
如果这一切都是你的口头协议,并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明,甚至在你们的聊天记录当中都没有,那么,她就没有办法去证明,那么,这个时候,女方就相当于花钱去养你父母的房贷。
现在的女性拥有自主能力了,她们现在都不是随意可以摆布的。所以说,没有成为夫妻之前,你让她还贷款确实不合适,成为夫妻之后,还贷的比例也需要合理。
⑶ 父亲欠债期间给子女买了房子
法律分析:主要还是看债权人能否举证证明父亲的此种行为构成恶意转移财产。房子是儿子的,本身与父亲的债务无关,债权人不能将此房产作为父亲的财产要求抵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⑷ 父母欠债,首付给子女买房是现金,法院能查封吗
房子如果在你父母名下就有可能查 如果在你自己名下就不会
⑸ 案例:父母欠债,可否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
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子女名下的房产采取执行措施。r条件为:其子女的房产购房时系未成年人,无收入来源;该房产不是通过继承、奖励、父母之外的第三人赠与、报酬、收益等获得的。
⑹ 父亲欠债期间给儿子付了首付买房,现在债主主张把房子卖了抵债,是否有道理
主要还是看债权人能否举证证明父亲的此种行为构成恶意转移财产。
房子是儿专子的,本身与父属亲的债务无关,债权人不能将此房产作为父亲的财产要求抵债。
但,法律也规定债务人在欠债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支出资金导致减少自己偿债能力的行为无效。如果获利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那么债权人有撤销权,可以起诉撤销债务人的此类行为。
因为你是债务人的儿子,所以一旦认定你父亲行为构成恶意支出逃避债务,那最终认定你们具有法律上的恶意串通行为可能性较大。
如果那样,要么你把首付款吐出来,要么对方可以要求拍卖房子以提取首付款。但他也只能在首付款范围内主张权利。如果对方证明不了你父亲恶意逃避债务就不能主张
⑺ 首付父母出资(刷卡),父母欠钱,被人起诉,法院会执行我的房子么
夫妻共同财产。、你说的情况时候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⑻ 父母打钱给儿子付首付,儿子写借条,需要妻子也签字
如果打算房产证写你和女朋友的名字,首付的借条当然应该你和女朋友都签字,要版不然房产是双方的,权债务是你自己一个人的婚前债务。
但是在你女朋友不肯写借条的情况下你也可以在借条上写清楚用于购置某某房产首付多少钱,这样,也可以算作是买这套房子的共同债务。如果以后不幸发生离婚,可以一同处置。
⑼ 父母欠债给孩子付首付的房子法院会判拍吗
那要看情况,如果父母不是转财产性给孩子买房首付,那么法院应该是不会拍卖的,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