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低保,父母双亡,无婚,残疾,无亲属,现住,大面积脑挭,怎样才能入养老院。
这样的情况你可以求助社区居委会,让工作人员帮你联系福利院。居委会知道如何办理。另外提示你一下去福利院而不是养劳院,因为养劳院是收费的,福利院是免费的。所以你求助社区居委会。
2. 独生子女残病失去劳动力。父母死了。残疾儿子怎么办
到残联要求政府收养。
3. 把残疾儿童送福利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社会福利院接收孤残儿童程序
1、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2、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3、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
4、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福利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3)父母双亡后残疾子女如何去福利院扩展阅读:
一、福利院在为孤寡残幼服务中需要募集更多的人力智力物力和社会资金为老人孩子兴建项目和设施,我们期待医疗、康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把国内外先进的理念、康复器材与手段请进来,
福利院资金来源除政府投入、给予信息资源、政策支持外,还包括国内外社会各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国际友人团体的捐赠与赞助,各类组织、团体举办的募捐、义捐,义卖等慈善活动的慈善资金、慈善资金的利息收入等。
福利院在使用捐赠款物时,管理公开透明,使用公正公平,程序规范,充分体现捐赠者的意愿,严格执行捐赠款物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向捐赠人、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按照有关法规对独家捐助的专项基金可拥有基金的冠名权,独家捐助的项目可印制企业的广告或公益性广告,对捐助资金超过工程总额50%可冠其名称,对捐赠额较大的项目予以署名立传,允许以个人家族名义冠名。
对组织和个人捐助1万元以上的,在捐资芳名录或项目显著位置作永久性标记,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和组织、呈报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予以表彰。
二、社会功能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一个成员之间能够真正彼此关心,互相支持的社会,一个真正能够关注弱者,救助弱者的社会,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也只有这样,才能说这个社会不仅发展了,而且也文明了。
社会福利院努力营造发展慈善事业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在院内外积极引导、倡导和有效的组织协调,增强全社会的现代慈善意识,使慈善意识在人们的脑海中扎下根来,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动。
福利院里的老人孤残儿童无数次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众志成城,滴水汇川,来自海内外四面八方的无私奉献和爱心浇注,把阳光雨露撒进老人孩子们的心田,一颗颗真诚的心,一份份无私的爱都将永载爱心碑。
4. 那些农村智力残疾的人,父母去世后,他们怎么办呢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养老渐渐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然而,社会上有部分特殊的家庭,他们要担心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养老问题,还有他们身有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的孩子们。这样的家庭,虽然在社会上所占的比重不大,但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
对这个问题,曾做过一个小型调查,大部分有残疾子女的家庭表示十分愿意参加这样的信托基金,很多家庭表示会拿出相当部分的积蓄,为孩子储备一个无忧的未来。另外,还有一部分家庭愿意拿出房产做为投入。据了解,北京等大城市已经有了类似的做法,即以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解决智力残疾人的安养问题。家人、亲友可为残疾人投保。同时,北京市残疾人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会对投保和养老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督。如果残疾人老了或父母去世后,可以把他们送到福利院,促进会将定期监督保险公司是否按时发放抚养金或养老金。此外,北京还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房产反向抵押贷款保险,即“以房养老(残)”。当然,能获得最大保障的,还是公益基金的方式。他们估算了一下,只要10%的智障人士家庭拿出房产,其价值就非常可观,从长远看,建立一个公益抚养基金是完全可行的。
现在,政府对于残疾人当下的生活有很多保障,如低保、医保、民政帮困等等。不过,这些补助和福利种类多,来自不同部门,有的也有重叠。如果家庭拿出房产或投入基金,今后这些残疾人的抚养费就不用政府全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但是,这样的工作,目前还没有任何单位牵头来做。
智障人士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行为控制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差,与其他残疾人相比,尽管都存在监护问题,对于他们更显得迫切。随着这个群体的人数不断增多以及其父母逐渐老去,建立有法律保障、具有广泛适应性、可操作运行的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5. 残疾人进福利院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1、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2、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3、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5、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6、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7、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第十条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儿童的,应当区分情况登记保存以下材料:
(一)属于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被遗弃儿童的,登记保存公安机关出具的经相关程序确认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捡拾报案证明、儿童福利机构发布的寻亲公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材料。
(二)属于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的,登记保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DNA信息比对结果、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证明,儿童福利机构发布的寻亲公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以及其他与儿童有关的材料。
(三)属于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流浪乞讨儿童的,登记保存公安机关出具的DNA信息比对结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布的寻亲公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以及其他与儿童有关的材料。
6. 我有一个侄子父母双亡,想送孤儿院需要什么条件
只要是失去了父母、爷爷奶奶。即失去了监护人且年龄不满15周岁,经过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就可以送孩子去孤儿院。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孩子要满足:
1.必须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也就是未成年人,自己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
2.监护人(父母或其他亲人)死亡、失踪或无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无资格(在刑犯人)抚养,且又无其他人愿意领养。
具体你可以去民政部或孤儿院询问并办理相关手续
7. 一个孩子如果父母都去世,要去福利院,是去原学校读书还是去福利院指定的学校如果去福利院指定的
如果这个孩子父母都去世了,以后看电视去福利院的。那么去学校读书,我认为如果原来的学校里飞力远不远的话,可以去原来的学校,如果离原来的学校比较远,可以去。福利院指定的学校。
8. 父母双亡, 奶奶和外婆健在, 但身体不好, 能否送孤儿院
现在不叫孤儿院,叫“福利院”是政府收养那些孤残儿童的福利机构,
你所说的情况还有点不够收养条件,最好有好心人收养孩子,使孩子能享受到家的温暖与养父母的爱。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9. 残疾独生子女(十级伤残,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父母双亡以后如何养老有这方面的政策吗谢谢!
十级伤残是不会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这个说法就是是夸大其词,说给不懂伤残等级是怎么回事的人听还可以。如果你符合低保标准,就到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待遇吧。 根据你不说实话的态度,低保你也申请不下来。
10. 阿城区民政局郭俊红,您好,父母双亡剩余孤儿怎样送往福利院需何手续怎样算符合送往手续
可以直接去当地乡级民政部门或者街道办申请办理,一般就是个人写申请,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即可,比如户口本,身份证,父母双方死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