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债务会查封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的债务不会查封子女的财产,父母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子女不需要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所以不会查封子女的债务,除非是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 父母欠债别人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法院有权查封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债别人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法院无权查封。未成年子女有接受赠与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他的财产由其父母来监管,但未成年的人财产仍然是其个人的财产,并不是父母的,父母只是替未成年人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3. 父亲欠钱会查封子女账户吗
父亲欠钱不会查封子女账户。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自己所欠的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但是父母的所欠的债务,故意转移给了子女,那么就应当追偿。一般情况下父母欠债不能查封子女的财产,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子女也继承了父母的债务,子女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但以继承的遗产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4.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能执行吗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这种法律规定,因此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父母欠债不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
但是如果父母为了躲避债务恶意将财产转移的孩子名下的,则此时法院可以执行被转移到孩子名下的财产。
或者如果欠债的父母去世,孩子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孩子名下属于继承遗产部分的财产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5. 父母欠的债务法院可以查封子女名下的资产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不能查封,债权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6. 父母欠债别人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法院有权查封吗
当然无权。父母的民事责任由他们自行承担。
一、每个人包括未成年人,他们的民事回权利都依法受法答律保护。
二、未成年人,也有依法接受他们馈赠的权利。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他的财产由其父母来监管,但未成年的人财产仍然是其个人的财产,并不是父母的,父母只是替未成年人管理而已。
7. 父母的债务是否会查封子女的财产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这也就涉及到了最常见的财产转移,一般情况下,在自己的债务会被执行之前,部分人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债务转移,不仅是转移给自己的亲人,也会转移给自己的朋友。同样的,父母的财产,也会转移给自己的子女。
陈某夫妇就因为自己创业,找朋友借了50万,但因后续经营不善,导致了破产,朋友的钱也暂时还不上。
但因为在破产前夕,陈某夫妇给自己的女儿购买了一处一百多万的房产,这让债主觉得,这套房产,是完全可以拿出来抵债的,此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偿还债务吗?
主要参考以下两点:
1、子女自身的经济情况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的女儿才14周岁,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但实际上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规定,家庭财产是可以用来偿还家庭共同债务的。
2、是否恶意转移财产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知道自己即将破产,于是便将财产转移到了孩子的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但如果是最开始购买的房产,那么便不属于恶意转移。
因此,陈某女儿名下的房产,是需要被执行的。
8.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可否被执行
法律分析: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这种法律规定,因此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父母欠债不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但是如果父母为了躲避债务恶意将财产转移的孩子名下的,则此时法院可以执行被转移到孩子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9. 父亲欠钱法院可以查封子女名下房产吗
父亲欠钱,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的,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不过,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是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欠债不还,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过,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同时,人民法院在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也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