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天津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给予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㈡ 天津市无业人员怎样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摘要 一、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㈢ 独生子女父母60岁国家有什么补贴
民法典有所规定,领取条件如下所示:
一、拥有独生子女光荣证,每年便可以领到补助,直到子女年龄达到18周岁为止。
二、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从拿到证件起到孩子18周岁之前,每个月均可获得补助。
三、拥有独生子女证之后,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国家便会每年给予其父母补助。
四、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购买新农保时国家会给予一定补助,有的地方实行全免政策。
五、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女方满55周岁,男方满60周岁,每人可以享有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退休之后,退休金会再加发5%。
独生子女父母补贴类型有多种,这里简单说明以下三种,分别为独生子女父母补贴、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和独生子女养老补贴。
1、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领取人领取时需要持有独生子女证书或证明,并且父母双方均年满60周岁以上,方可领取,领取方式为一次性领取。
2、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当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之后,可以按月领取这笔补贴,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就目前来看,上海是补贴力度最大的城市,夫妻两人可以一次性领取1万元。
3、独生子女养老补贴:独生子女的家庭情况一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压力很大,为缓解赡养老人的压力,各地政府给出不同类型和标准的相关补贴。
在不同的地区,独生子女家庭每月补贴所领取的金额不一样,父母退休后,领取金额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各省市的不同政策,查看具体的补贴方式和补贴金额。
总而言之,在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之后,当地政府都是有相关保障的,符合条件的一定要记得去申请。
㈣ 天津独生子女补贴政策2021
天津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如下:
1、给予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5元奖励,到孩子年满14周岁为止;
2、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以女方为准),给予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
3、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父母年满49周岁(以女方为准),分别给予每月720元和590元的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亲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
独生子女除了有亲子关系外,没有亲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独生子女在家中常常感到自己是被人热爱和欢迎的,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安全感,这是幼儿心理健康良好的基础。因此多数独生子女情绪愉快,性格活泼,朝气蓬勃,容易树立积极向上的心理,有利于激发探索世界的主动性、积极性。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农村居民,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
㈤ 天津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后补助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60岁之后的补贴是钱,不同地区的补贴额度也是不同的,它是根据当地的平均收入来规定补贴额度。我们国家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是有补贴奖励的,因此独生子女父母在六十岁之后可以去当地提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借这个证件可以到相关部门领取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㈥ 天津满60岁独生子女费
法律分析:《天津60岁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1、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证的同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手续。应由单位或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3、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4、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6、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的,应停止发放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奖励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漏领的,不予补发。
法律依据:《天津60岁退休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1、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证的同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手续。应由单位或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3、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4、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6、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的,应停止发放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奖励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漏领的,不予补发。
㈦ 60岁以上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比如上海市,规定是子女16周岁之前,每月发放30元的补贴;北京市每月发放10元补贴,独生子女18周岁之前可以领取。 要领取该补贴的规定是手持独生子女证书,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即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去领取一次性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㈧ 天津独生子女父母60岁费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1、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证的同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手续。应由单位或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3、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4、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6、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的,应停止发放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奖励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漏领的,不予补发。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