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的独生子女补贴什么时候可以领
你的独生子女补贴什么时候可以领?一般正常情况下都是退休以后一次性补助2000。
B. 独生子女的补贴
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有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城镇人民政府给家庭发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一点: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第二点: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第三点: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第四点: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第五点: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C. 独生子女证什么时候拿钱
独生子女来费发放新规定源: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保健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D. 领了独生子女证,什么时候可以领钱
独生来子女费发放新自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保健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 领了独生子女证,什么时候可以领钱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人现在如果你的年纪还没有到60岁的话每年可以领。几百块钱的补贴这个因为各个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等你老了之后每年会有几千块钱的补贴。超过60岁之后就可以领啦。这个是独生子女费用。但是现在在你没有退休还有工作能力之前是很少的。
F. 独生子女补贴什么时候开始领
拿到独生子女证后,即可马上开始领取补贴。
有工作的向单位申领,没工作的向社区居委申领。一般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社区每年一起发放一次,自己不申请的过期不补。
一直可以领到孩子满14周岁。
G. 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是:1979年,开始实行的。
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1978年年12月29日颁布,并于1979年9月1日起施行。
H. 独生子女证补贴怎么领取
法律分析:有独生子女证应该及时到计生部门登记并领取独生子女费用。公民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后,应该及时到计生部门登记并领取独生子女费用的,若公民因为个人没有申请而一直没有领取费用的情况,没有领取的补贴是无法申请补领的,公民需要及时申请再享受补贴。若公民已经申请补贴,但是相关部门原因导致无法领取情况下,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并申诉。父母在镇(乡)计划生育办办理独生子女证时,工作人员会给孩子父母分别发两个存折。两个存折上分别写着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有单位的,由单位把独生子女费转给计划生育办账户,计划生育办会每半年给父母的存折上分别打上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费由计划生育办出。独生子女费支付多少,由所在省作规定。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