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房,写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1.首先这是由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赠给男方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版财产,但是婚后权,男方愿意加上女方的名字,我个人认为是男方对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进行了相应的处分权,将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2.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是以产权证上载明的名字为准的,既然是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也应为产权人之一。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 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需要附加什么条件才能保全房产
从你的描述来看,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不介意附加条件,否则的话女方可能会有意见吧。并且这个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所以判决的话是属于父母的。
3. 父母婚前全款给我买的房子,女朋友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需慎重权衡后再做决定:
1、父母内婚前花全款购置的房子,容名字写的是你,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对房子拥有完全主权。
2、你如果按照女朋友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增加她的名字,就意味着你同意将房子的部分产权赠予给她,除非有约定,否则,将视为房子共同共有。
3、产权证一经变动,女方即合法拥有了房子的部分所有权,离婚时自然有权要求分割。
4、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变更(加名)时,是不会同意你关于“写好当时买房的出资份额”的要求的,因为那是公证部门的职责范围。倒是可以考虑采取赠与适当产权比例(比如10%—30%)的方式。但是否可行,就要看女方的态度了。
4. 父母买的房,全款,装修一切费用都是男方的,女方要求加名字。
这个是夫妻双方信任的问题。
你们感情好没必要考虑房子名字的问题。感版情不好。双方不信权任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至于别人说的跟你说的协议公证之类的就别想了。如果真那样做了结婚有意义?
她要求在房产证加她的名字。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好。既然说不好还结婚干什么?
结婚在现实社会已经注入许多元素。现在到出台法律来保障已经让人们对爱情婚姻失去信心。
我现在的妻子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我们住的彩钢板的房。一分钱花开来花。我从抽芙蓉王到延安。
我们一路走来。在我最穷困潦倒的时候她选择为我怀孕。这样的女人我坚持不领结婚证的时候买的120的房子坚持只写的她一个人的名字。我觉得我这样做对。
我不知道你们的具体情况。但能说出来这样的话我觉得。。。。。。你懂的。
自己的事情自己考虑。
小伙伴们只是随便说说。
祝你好运!
5. 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女方名字的多吗
有能耐说服男方及其家人的话,当然房产证加上你的名字好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婚前财产公证了就麻烦点。。试试吧。。。
以前无所谓,现在的时代多了。。。
6. 我婚前全款买的房,房产证上填的是父母名字,女方要我加名字,现在离婚了,她要一半财产有用吗
您婚前购买的房子,没有贷款,无论登记在您父母名下还是您自己名下,都应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与女方没有关系。如果已经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则房子会有女方的份额,具体需要根据登记状况确定份额的多少。
7. 婚前女方父母买的房子,写的父母名字,婚后再加上女方名字的话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根据最高法内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容,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但是,女方获得的财产份额在婚姻关系期间增值的部分,如果离婚,男方有权要求获得补偿。即分得女方享有的房屋份额所增加的价值的一半。
8. 女方父母要求房产证加名字合理吗
房产证原来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那不要加。如果是你的那加不加都一样,都有份。如果要共同还贷那必须加。
9. 女方要求在男方父母买的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合理吗
不合理,男方买房可冠女方名,但男方父母买房是送他们儿子的,他们根本就认不到女方,没理由送房子给儿媳妇的。(儿媳妇的关系是建立在儿子与女方的关系上的。如果这个关系不存在了。那么就相当于路人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