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作用: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闷悉氏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陆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蚂散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❷ 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满60岁的补贴是多少
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后养老补贴的回复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7年9月29日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以及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达到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年龄时,由民政府发给奖励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家庭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由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给救助金。”“人民政府兴建的养老机构在接纳有子女的老人时,对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给予优先优惠。”“终身未生育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本条第一、三款规定的待遇。”“夫妻只生育一胎系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与优待。”
目前对于城镇纯居民、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中年满60周岁后的怎样进行补贴,省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今年11月中旬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1948年-1960年(13年)出生的这部分人群进行了摸底调查,目的是为省政府出台相关的具体规定做参考。
对于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年满60周岁的(1933年以后出生的),按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我县对符合政策的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
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领取三级以上的残疾证)的家庭,女方满49周岁(1933年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死亡的我县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扶助,伤残的给予每人每年960元扶助
❸ 父母一方满60岁的独生子女证丢了要如何补办
可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资料,http://www.lsz.gov.cn/lszrmzf/syyh4/2107674/index.html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领、补办:
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领、补办
办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法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申报条件:
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夫妻,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凭原《独生子女光荣证》换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遗失的,经核实后补发证。
受理机关地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定期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❹ 双女户家庭父母年满60岁是否可投靠一方子女
双女户的家庭,父母年满60岁,当然也可以投靠一方子女了,现在都是这样的,父母都可以投靠自己的子女,现在一般都是父母跟着子女走啊!
❺ 年满六十的父母 有独生子女光荣证怎样才能领到补助
国家制定的是指导性政策,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整。所以独生子女补贴及奖励的相关政策,落地时都是按地方规定执行的,各自为政。相关政策不统一,补贴标准不统一,办理手续、办理流程及办理部门也不统一。对接的机构或部门主要有用人单位、社保部门、计生部门或社区及居委会。
独生子退休之后领取独生子女费需符合哪些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
(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如果是独生子女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
❻ 父母离异一方在香港子女可以申请去照顾60周岁以上的老人吗
如果老爸在香港没有子女、没有未满60周岁的再婚老婆、大陆子女是判给老爸的,那么当老爸满60周岁时,大陆可以一名满18周岁的子女申请去照顾老爸。
❼ 城市人口80后独生子女己35岁,父母一方60多岁,能领独生子女费吗
可以的。
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60周岁可以带有关证件手续申请办理享受独生子女奖励金。
按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哪一方到60周岁都可以办理,不是父母必须双方到年龄也和子女年龄无关。
所以可以的。
❽ 父母一方在香港定居年满60,子女如何能办理香港定居
申请条件
(一)港澳单程
1、夫妻团聚类:夫妻一方定居港澳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照顾父母类:内地子女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其父母双方均定居港澳、均年满60周岁且在港澳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
3、父母投靠子女类:内地父母年满60周岁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定居港澳的18周岁以上子女。
4、子女投靠父母类:内地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定居港澳的父母。
(二)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
1、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
2、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首次发出日期跟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
3、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满七年后,因多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
4、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在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也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发出的永久居留证。
(三)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
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下同)取得澳门居民身份时未满14周岁(含生日当天,下同),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09年12月1日仍定居澳门,可以申请前往澳门定居与父母团聚。具体有下列两种情形:
1、申请人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持有首次发证日期为2001年11月1日以前的澳门居民身份证,且以首次发证当日计算,申请人未满14周岁;
2、申请人持有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以下简称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取得澳门居民身份、现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且以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取得澳门居民身份当日计算,申请人未满14周岁。
(四)持《入境许可证》单程前往香港
申请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留权已经香港入境处核实,获签发《入境许可证》。
所需材料
(一)港澳单程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单程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还应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港澳定居的意见。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需同时交验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夫妻团聚类:交验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此段婚姻育有亲生子女的还须交验子女身份证明及出生证明。偕行的子女还须交验出生证明及内地父或母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子女照顾父母类:交验子女出生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父母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父母在港澳无子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受理申请时填写《声明书》。内地有兄弟姐妹的,还提供兄弟姐妹商议由谁去照顾父母的协议书,交验所有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父母投靠子女类:交验子女出生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提交父母内地确无子女的证明,受理申请时填写《声明书》,如港澳有多名子女,还需提供其他子女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子女投靠父母类:交验子女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并提交复印件。
6、父母已离异的未满18周岁子女,须提交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父或母已死亡的,须提交父或母的死亡证明书。
7、子女照顾父母类、父母投靠子女类、子女投靠父母类这三种类别中的子女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或婚前生育的或系非婚生子女的,须另提交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和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各一张(规格:48mm×33mm),填写《DNA检测申请书》。
8、收养子女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
9、受理申请时填写《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
10、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以下简称“永居子女”)
1、香港永居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一式两份(粉红色和白色),澳门永居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两份(浅蓝色和白色)(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每份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及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2张。(“永居子女”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B5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3、交验父母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父母一方在内地的,交验在内地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5、交验申请人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6、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7、父母已离异的未满18周岁子女,须交验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并提交复印件两份。父或母已死亡的,须交验父或母的死亡证明书并提交复印件两份。
8、子女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婚前生育、非婚生子女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作DNA测试的,须另提交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和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各一张,填写《DNA检测申请书》。
9、受理时填写《同意书》、《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
10、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和澳门关系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和澳门关系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澳门超龄子女类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如属申请条件第二种情形的,还须提交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证明书。
4、交验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7、子女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婚前生育、非婚生子女或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作DNA测试的,须另提交子女、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和三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各一张,填写《DNA检测申请书》。
8、受理申请时填写《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
9、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持《入境许可证》单程前往香港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申请人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1张;提交申请人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持入境证类申请提交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入境许可证》。
4、交验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亲生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香港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如有香港亲属需提供)
7、申请人系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8、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5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
(一)《前往港澳通行证》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有效。
(二)符合多种定居申请条件的内地居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件申请。
(三)所有赴澳门的单程申请以及收养子女赴香港单程申请,须备齐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四)按省公安厅规范要求,必须两次面见赴港澳定居申请人及其港澳关系人,现场采集合照。在受理港澳定居申请时首次面见,在办理出境手续时第二次面见。第二次面见后申请人须在预约时间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❾ 父亲满60岁可以申请子女去香港吗
父亲满60岁可以申请子女去香港。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前款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前款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9)父母一方60周岁申请子女扩展阅读
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定居的注意事项:
一、内地居民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实行定额审批。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打分标准,每年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并公布下年度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审批分数线。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交的相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请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转送港澳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协助面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亲子鉴定以及公示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四、申请人的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未补正申请材料,不配合面见询问、亲子鉴定,或者未申报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视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
❿ 2018年父母一方随子女上户需要什么条件
一、入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间隔不够,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5、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7、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二、所需证明材料
申办小孩入户除需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下同)、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一)属1997年2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母亲在外地且未入户的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二)属19周岁以下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派出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