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很多父母宁愿负债也要满足儿媳要求
我们都知道,如今年轻人结婚可真是让父母脱层皮,尤其是农村的。彩礼高,要求多已经成为当下婚礼不争的事实了。那么,很多人就提出问题了,很多父母宁愿借钱也要满足儿媳对于结婚的要求,哪怕不是自己能力承受范围之内的,哪怕负债累累,这到底是为什么?过来人:没办法!
我采访了身边多位儿子结过婚的父母,他们对此的答案似乎出奇的一致,无外乎一下三种原因,真是让人心疼又无可奈何,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第三:男多女少,能有对象嫁给儿子已是幸运
现如今,由于男女比例的不平衡,很多农村的光棍都娶不到媳妇,也正因为如此,女孩们水涨船高,漫天要价。而父母呢,觉得自己儿子能够有人嫁就已经不错了,哪里还敢讨价还价啊,搞不好人就是别人的了,所以,要求合理也好,不合理也罢,照单全收,只有把牙打碎了往肚子里咽。
B. 父母欠钱没有能力偿还,我有义务要替他们还债吗
父母生前由于做生意或者其他原因借了别人的钱,但是出了意外去世了,那么身为子女有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生前所欠下的债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子女是无需偿还父母欠下的债务?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讲解下父母欠债死后债务是否需要子女偿还的问题。
也就是说,当父母欠债意外身亡,若父母尚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子女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
可能有很多人都认为父母欠的债务子女都要偿还,但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享有了权利就要承担义务,反之则不需承担。根据现代的法学理论可知,父母与孩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欠债与其子女无关。事实上,我们国家法律不支持“父债子还”的说法。
C. 如果父亲欠了债,需要已经嫁出的女儿偿还吗 很急 麻烦了
无论法律还是情理上都不应该!父母的养育之恩固然要报,但不能用自己的一生的幸福做赌注,因为你这样做即使还了父亲欠的物质上的债,但你失去了一辈子的幸福,你父亲将面对一生的心债!所以,请不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你可以在以后生活中慢慢地为父亲还债,但千万不要用一生的幸福换父母一生的心债!
D. 父母欠钱还不了子女要还吗
你好,父母还健在的话,父母的债务子女是不用还的。如果父母已经不在的话,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需要还了。望采纳。
E. 如果父母欠了巨款还不起,是不是要孩子还钱
在我们的印象里,一直有这么一句话,叫做父债子偿,我觉得这有点像是道德绑架一样,没有人要求父母欠钱就非得儿女帮着还。
虽然说父母养育了你,可是这也不能够成为替他们还钱的理由,如果是帮助还一部分,那还是可以的,毕竟做人儿女的,还是应该孝顺父母,不过父母不应该将这些巨大的压力都放在儿女的身上,这对于孩子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说的没有一点错,可是不应该是谁欠的债就去找谁要吗,虽然儿女是父母的孩子,可是也不一定要孩子替他们还这个巨款,作为父母,应该承担起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把这些压力都放在孩子的肩膀上,如果说你现在还不起,可以慢慢还吗,也不一定要着急,总之你最后能够还上就好了。
再说了如果是数额比较小,孩子帮助父母还钱也没什么,可是那可是一笔巨款啊,作为父母的活了那么多年都没办法,一个孩子又能有什么样的办法呢,让孩子帮助还钱,那就是无形的再给孩子压力,而且这些钱还不是孩子欠下的。
不过从中国道德上来讲,孩子最后肯定会帮助父母还钱的,毕竟谁也不能眼看着父母被巨额欠款逼死不是,不过真心觉得孩子帮助父母还巨额欠款那是孩子心疼父母,愿意帮助父母分担,而不是孩子必须的义务,非得帮助父母还款,这一点还是得分清楚的。
在我看来,那些硬逼着孩子帮自己还钱的父母也是让人看不起的,自己欠下的钱却要求孩子去还,挺讽刺的,而且有点算是道德绑架,不过从中国传统道义上来讲,孩子出于孝顺,也会帮助父母还钱的。
F. 父母债要子女还吗
法律上,是没来有父母债务要求孩子自来偿还这一规定的;
法律仅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继承遗产的话,则分文不用代父母还债;
因为,在法律意义上,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包括借款行为负责任。子女没有法定义务代替还款。
G. 父母为了儿子结婚买房到处借钱,之后没有能力还,儿子应该帮父母还吗
对于父母为了儿子结婚买房到处借钱,最后没有能力还的事情,我表示很同情。如果要问我,儿子应当帮助父母还钱吗,我会斩钉截铁的说,这是必须的。
1、法律层面的还钱。
我觉得年轻人更应该自强自立,避免做啃老族拖后腿,好好努力给自己整个前程,让父母安享晚年。
H. 父母欠银行贷款是否要子女还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要子女还,由父母双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若是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子女就要承担债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