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分为3种情况:
1.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3.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贰』 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归计生部门管理,也就是卫生健康委。但是2016年以后,不再办理新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
『叁』 独生子女证去哪里办
独生子女证一般需前往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且具体方式为:首先,由女方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其次,经双方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后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肆』 大连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伍』 生育后,在大连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去街道领一张表,到双方单位盖印,再拿户口本出生证明去街道办理即可。
『陆』 大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
大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小编整理了大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的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审批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者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过一个子女的公民。
申请材料:
1、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
2、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的出具合法的《收养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号码。
3、特殊情形需要提供其他材料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填写《光荣证》申领表,经其所在社区初步确认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工作时限: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半,下午1点至5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后,即时办结,当场发放。2012年办理初次生育登记的,街道办事处应自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发放。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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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独生子女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独生子女证在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办理流程:
1、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2、经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捌』 办理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玖』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表后,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