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独生子女保健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不是全国统一发放,各地有各地标准和条件。以2014年为例:
1、北京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2、上海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1)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3)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3、江西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20元。
4、湖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5、江苏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每年各领取1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6、广东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7、广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8、浙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9、山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详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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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国家对独生子女费的政策如何,由哪里发放
由单位发放,不需要自己忙乎。
③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政策
法律分析: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④ 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⑤ 独生子女保健费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保健费是持证独生子女享受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是对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采取的一种物质奖励措施,也是保障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的一种特殊经济待遇。按规定,享受这种待遇,须是已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否则,不列入享受范围。标准为:从办理独生子女证之日算起发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时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一般城市为6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⑥ 国家规定独生子女费领到多大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独生子女费领到14周岁。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是由于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⑦ 独生子女保健费
法律分析: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男户,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30元;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每月发放保健费40元;
每年一次性打卡发放至涉农一卡通中。
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法律依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发放对象。符合《湖南省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确认办法》(湘人口发〔2011〕7号)的有关规定的对象。
(二)发放标准。全市统一调整为每月不低于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