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海省晚婚晚育休假的奖励是什么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的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别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一般照发。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办法中都有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优待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在此之外都又规定了晚婚奖励假,时间有长有短。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法定产假。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基础上又对晚育的妇女规定了晚育假,即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延长产假的奖励,各省奖励的时间差距较大。
⑵ 青海独生孑女养老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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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依据全国各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和奖励政策,你该拿多少?之前朋友圈有消息传独生子女父母每年领取960元,各地相关部分纷纷辟谣。“孝亲·中国”综合各媒体发布过的消息,整理了一份“全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政策”,希望对你有一定帮助,先来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吧。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有:
1、非农失业人员(持有效失业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财政开支。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
3、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区财政承担。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以上是中国规定的政策,是统一的。以下是小编根据不同媒体所发的文章整理归纳的,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据了解,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
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
山东省:可加发5%退休金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享受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百分之三十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此外,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
根据2003年实施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停止执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金。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本规定实施时仍健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但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
四川省:按缴费年限来算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
根据2009年1月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规定,广东省城镇居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获得计生奖励。奖励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属于农村户口的,根据相关规定,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之后,则根据《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规定,对上述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
深圳市:每人每月60元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60元。
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
2012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规定“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与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河南省:每人每年960元
2015年,河南省正式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起,河南省18个省辖市、直管县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均可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江苏南京:一次性奖励3600元
江苏省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南京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长效机制,自2015年10月起,退休人员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次月进行独生子女父母资格认定,认定后次月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至个人养老金账户。
奖励对象为:2009年1月1日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属及以下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奖励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奖励金每人3600元。
⑶ 青海海西州15年退休的人有没有独生子女补贴费
你的问题是说问一下青海海飞舟15年退休的人有没有独生子女补贴费,这个如果是达到退休的年龄,那么你就可以在单位领取这个独生子女费。
⑷ 青海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问题: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宁夏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第三十一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父母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 独生子女或者父母享受以下优待、奖励: (一)自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十二元,发到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奖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计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四)贫困地区发放中小学人民助学金时,对农民独生子女的发放金额应当高于其他学生的百分之三十; (五)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含职业高中)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报自治区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安排劳务输出时,应当优先安排独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七)免去农村居民夫妻双方两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
⑸ 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有哪些补贴呢一年多少钱呢
⑹ 我是青海省西宁特钢集团公司属国营企业,我的独生子女费为何拒绝发放
可以问一下你们的厂办公室,如若真的是应该发而拒绝发,你可以直接打电话到省总工会说明情况,企业职工不要被稀里糊涂的蒙骗了自己的权力,要找上级,找管事的。
⑺ 青海省政府给的独生子女费每年一百元钱办过手续没拿到钱到哪问去
去计生委问一下。
⑻ 青海省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1)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在经过当地部门审批的之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
(2)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最长可以领取18年。同时,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3)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除此以外,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
(4)同时,独生子补贴还包括两千元的政策奖励补贴、一千元左右的教育补贴以及养老补助和意外伤亡或伤残补助。其中,养老补助因地区差异,每个地方的补助金额不同。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⑼ 青海省独生子女光荣证悬享爱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的该享受哪些待遇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到达退休年龄时,应该获得的奖励,我们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可以按照国家、省、市、自治区的规定,获得相应奖励。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就会和养老金一同时发放。但是分两种发放渠道。如果你是企业在岗职工,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养老保险交够15年,就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同时也一同时办理独生子女补贴手续。先到你的退休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发放表格,填好相关信息。带上填写好的表格、独生子女证,2018年退休人员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吗?我告诉你不一定。为什么呢?因为领取独生子女补贴费,也要过几个关口才可以领到的。第一的是年龄,退休后女的56周岁,才可以申请符合各项条件的。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领补贴,但男的要求的年龄是61周岁,甚于每月发多少钱补贴,我们潮州这边是每月80元,基本都是以一个季节一个季节发给。具体是什么奖励呢?我们看一些省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