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有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城镇人民政府给家庭发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第一点: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子女十八岁的时候。第二点: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第三点: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第四点: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第五点: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B.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2021新政策
退休补贴按照《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共有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离退休老人为12762万人,另外还有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16068万人。
考虑到离退休的时间要早于60岁,估计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只有全部老人数量的40%左右。
第一,养老金增发一定的比例,过去确实有相应的政策,现在还有一些省市仍然保有这样的政策。
按照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额外增发5%的基本工资计发比例。2014年10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有关提升比例的政策改为了一次性发放。
不过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由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早,四川、重庆、海南、云南等几个地方,依然保留了对养老金提升的政策。
比如说重庆市对于独生子女,父母是额外加发本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3%作为奖励。有关奖励待遇跟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四川省也是类似的政策,养老保险费缴费满一年增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1%。
如果是缴费年限30年能够增发3%,40年能够增发4%。本轮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主要还是跟缴费基数相关的。云南省是每月发给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这一标准是人人相等的。
第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助。像北京、山东、湖南、黑龙江等等很多地区,对于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都是要求企业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补助。
拓展资料:比如说北京市是1000元,湖南省、上海市是5000元,黑龙江省是3000元。
只有山东省是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是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的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确定发放标准,青岛市今年达到了2.4万余元。像上海等一些地区规定是街道政府或者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其实,职工在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规定发放给独生子女父母每月独生子女补贴,普遍每月在5~20元左右。
第三,独生子女父母补贴。
像农村居民普遍没有单位,他们就无法享受的独生子女优待了吗?
虽然说很多地方对于农村家庭都是通过宅基地划分、社会救济、扶贫等方面进行照顾,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优势并不大。
于是从前些年开始,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对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开始按月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80元。发放渠道一般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发放渠道。对于城镇居民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参照农村居民的有关补贴补助待遇发放。城镇居民发放的有关待遇是由地方财政独自承担。
像财政实力雄厚的地区,相应的标准可以额外提升,比如广州市有关独生子女补贴标准已经提升至了150元。
所以,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待遇方式有很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一般还是看退休后户籍地的有关规定了。
C. 独生子女养老补贴政策
请问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养老保险国家的政策是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养老保险国家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政策,但各地都逐渐有优惠政策出台,具体要看你在哪个地区,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一、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 政府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D. 独生子女的父母住养老院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您好,根据搜索查看,独生子女在部分地区好像是有补贴政策的,但并不是每个区域都有补贴政策,比如:上海是一次性发放5000元/人;湖北武汉是一次性发放3500元/人;北京是一次性1000元/人;山东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作为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河南是每年960元/人。但是也有领取条件,只有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才能领取这项补贴。
具体情况可以通过咨询本地区域居委会、区政府、市民中心、社保中心等区域进行咨询,或者关注本地生活、政府单位账号查看是否有相关政策。
E.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是什么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发放:
(一)夫妻双方均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二)夫妻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另一方无从业单位的,由有从业单位的一方全额发放;
(三)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其奖励费列入市、县(区)、自治县预算,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期发放。
外省流动人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与优待: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F. 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助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依据全国各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和奖励政策,你该拿多少?之前朋友圈有消息传独生子女父母每年领取960元,各地相关部分纷纷辟谣。“孝亲·中国”综合各媒体发布过的消息,整理了一份“全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政策”,希望对你有一定帮助,先来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吧。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有:
1、非农失业人员(持有效失业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财政开支。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
3、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区财政承担。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以上是中国规定的政策,是统一的。以下是小编根据不同媒体所发的文章整理归纳的,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据了解,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
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
山东省:可加发5%退休金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享受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百分之三十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此外,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
根据2003年实施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停止执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金。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本规定实施时仍健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但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
四川省:按缴费年限来算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
根据2009年1月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规定,广东省城镇居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获得计生奖励。奖励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属于农村户口的,根据相关规定,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之后,则根据《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规定,对上述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
深圳市:每人每月60元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60元。
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
2012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规定“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与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河南省:每人每年960元
2015年,河南省正式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起,河南省18个省辖市、直管县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均可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江苏南京:一次性奖励3600元
江苏省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南京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长效机制,自2015年10月起,退休人员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次月进行独生子女父母资格认定,认定后次月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至个人养老金账户。
奖励对象为:2009年1月1日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属及以下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奖励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奖励金每人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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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农村独女户的养老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独女户的养老政策有以下几点: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政府每人每年补贴100元;2、对年满45周岁以上的农业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贴,直至年满60周岁止。_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H. 独生子女养老补贴政策是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