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地父母投靠北京子女政策
外地父母投靠北京子女政策如下: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北京市现行户口政策要求,老人投靠北京子女必须满足被投靠人是独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户口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几个地方。另外父母两个人必须一起提出投靠申请,如果一方已经过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须提供的证件证明如下: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② 父母随迁北京户口条件
办理条件
(一)夫妻投靠北京户籍政策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子女投靠继父母第一个条件是投靠子女的'年龄限制,投靠时未满18周岁。因为还有别的条件限制,建议操作时不超过14周岁。
1、夫妻结婚满3年,任何一方之前离过婚,离婚协议需公证满3年。这两项可同时进行;
2、北京人名下无子女,之前的子女要判给对方,最多一个,并且不过14岁。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三)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计划生育北京落户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③ 父母随子女落户北京政策有哪些
父母随子女迁到北京的户口,医保可以正常办理,一般这类迁移是不太容易办理的,如父母还没退休那转户籍后可在北京申请养老和医保退休待遇不足缴费年限的补足,也就是你北京户籍有北京医保,外地医保北京一般不能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④ 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是什么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⑤ 北京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3.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老人投靠子女落户问题,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身边无子女,并且其它城市也无子女的,可以投靠在京子女落户。
⑥ 父母随迁子女落户北京政策
法律分析: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 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⑦ 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1、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1、老人已符合离退休年龄且办理离退休证;2、老人所有子女户口均在北京;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或投靠落户;其配偶、父母及其他未成年子女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落户。
⑧ 儿子北京户口,母亲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入北京
可以的。按规定父母和子女可以相互投靠迁移户口。但需要办好原所在地的户口注销和北京的准予迁入证明。
符合北京市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相关规定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入户北京。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资料,子女随父入户北京:
受理条件:
1、亲生父亲或母亲为本市户口;
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
3、已随母亲或父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
4、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批准后办理。超生、非婚生的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后上报市局批准。
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须带上夫妻2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丈夫的户口本,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申请成功后,凭准许迁入证明,带上证明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妻子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⑨ 父母随迁北京户口条件是什么
关于在北京市“父母投靠子女”类型的户口迁动,只规定了离休、退休人员的情况。如果是干部身份,需要等到55周岁才可以办理。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⑩ 北京父母随子女迁户口规定
法律分析: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