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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种类

发布时间:2022-06-26 02:44:29

1. 亲子关系的五种类型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一种双向作用的人际关系。儿童在父母的抚养下成长,同时儿童身心发展又影响着父母的行为。这种关系包括父母与其亲生子女、养子女或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子女年幼时, 由于心理、生理发育不成熟,经济生活不独立,必须依赖父母,父母对儿童的影响更深。父母的道德修养,处世态度及教育子女的方法都影响儿童身心的发育, 以及儿童后来形成的人际关系。随儿童年龄的增长,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断地发展。若父母了解儿童心理特点,进行严格要求和关心,儿童对父母就会尊敬和体贴,关系向好的一方面发展;若父母不了解儿童心理特点,教育态度粗暴,儿童对父母的态度就会是厌恶和充满敌意,关系紧张。

亲子关系乃指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由于子女出生以后,要依赖父母来养育,要依靠父母,所以其关系即以上下之“纵向关系”开始,此与“横向关系”为始终的夫妻关系不同。不过,亲子关系并非始终停滞于“纵关系”而不变。事实上,随着子女的成长,当子女长大成人时,亲子关系逐渐变成“横关系”;而当父母年老衰退时,这种关系又变成“反的”“纵关系”,即由子女来照顾衰老的父母。

父母与幼小子女的关系有几种成分。此包括抚养、管教及培育。“抚养”指的是把生理及心理上未成熟的幼小子女抚养长大,使婴孩能生存下来,并且顺利发展。“管教”指的是协助子女学习,包括教育子女什么是对与不对、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以及生活知识,帮助子女养成良好的习惯,使子女能成长为健全的个人。“培育”乃指帮助子女获得机会及社会活动经验,具备适应社会的能力与信心。总之,父母的抚养、管教及培育,包含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各个层面。

一般说来,随着子女年岁的增长,亲子关系也随之变化,称之为“亲子关系的发展”。婴儿幼小时,很依赖父母的抚养,不但要父母喂养、照顾、保护,在心理上也很依赖父母。婴儿由父母那儿获得安全感及信赖感,而父母经由婴儿获得身为父母的幸福与满足感。到了子女幼儿时,父母除了继续抚养之外,还要开始给予适当的管教,让幼儿学习生活上所需的基本知识及为人的是非准绳,让幼儿逐渐获得管理与控制自己欲望及行动的能力。幼儿学习自律,父母因此而感到喜悦,并有轻松感。

到了儿童阶段,父母要鼓励儿童与外界接触,从生活中学习。父母要鼓励儿童向父母表达他们的意见,参与家庭的讨论,能以家庭一分子的身份发挥作用。到了青少年阶段,子女对父母的依赖减弱,关系疏淡,与父母以平横的关系相处。

成年子女,除了谋求自己的社会与婚姻生活之外,宜与自己的父母建立起相互照顾、关心的关系。此阶段的父母,已不用再养育子女,但需维持与子女良好的情感关系,并以“平横”的关系与子女来往。父母年老时,一方面学习继续自己生活,一方面适当地接受子女的关心及必要的照顾。总之,亲子关系是随着年岁的增长与发展而动态性地发展与变化的。

父母养育子女,不但会产生浓厚的感情,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期待。这种期待因人而异,也因社会文化及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某些社会,大家认为养育子女乃是尽天地亲子相传的责任,父母有义务把出生的子女养育长大;但是,一旦子女长大,则该早早分离,独立生活,彼此不相干,父母对子女毫无期待。而在某些社会,则认为养儿防老是天经地义的,父母费心养大孩子,子女长大后应赡养父母。许多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其亲子关系常属于后者,即期待养子防老。然而,许多工业化且都市化的社会,已趋向于前者,即养子不一定用来防老。年老的父母需学习且准备自行生活,至少心理上不要依赖下一代来养老,可说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倾向。

父母与子女的本质关系,常因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而会有显著的不同。有些社会要求子女绝对地顺从父母,不能轻易地表示后辈的意见,保持严格且单方向的纵关系。有些社会则鼓励子女与父母民主相处,让子女在父母面前能随时表达自己的意见。过去,传统且保守的社会较强调子女要“孝顺”父母,以父母为重,而现代且民主的社会,则倾向于亲子“相互尊重平等相处”的态度,显然有所变化。这种随时代变迁而产生的亲子关系变化,构成许多家庭的心理适应问题。

一般说来,长辈与后辈之间常会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年老者较保守,以不变应万变,而年轻者较激进,好尝试新异,在心理态度上有所不同。再加上上一代与下一代往往相差20年以上,从时间的观点说来,其所接触的社会及生活经验往往不一样,价值观也不一样,因而往往产生亲子之间对事情的看法之差距,被称之为“世代差距”。这是古今、中外、东西方社会里普遍存在的心理现象。

亲子关系所产生的问题,有几种情况。最常见的是亲子在发展阶段上的适应困难。

有时亲子关系的问题,来自于父母对子女特殊或过分的期待。有些父母将自己一生无法得到和满足的愿望转移到子女身上,要求他们来完成,使子女难以接受。

2. 亲子关系中父母的类型可分为哪几种

1、养育型:父母对子女有绝对的权威,可以凭借自己的意愿和情绪对待孩子,如批评、指责、指挥和命令等等。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往往不考虑孩子的思想,只需要他们服从。
2、财产拥有型:有些家长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支配。这样的家庭往往有些过于“功利”,做任何事更多都是考虑孩子可以给自己、给家庭带来什么收益和好处。一旦是家长认为对学习、对生活无益的事情,就严格阻止孩子去参与。
3、反向型:子女处于支配地位,父母属于从属地位,过于溺爱孩子,对孩子的各种要求都予取予求。
4、泛爱型:这类家庭的父母要么对孩子过度保护,什么都替孩子完成,不舍得让他去尝试。要么完全赞赏,不论孩子做出什么行为,都无条件妥协包庇、盲目赞同,很少做出正确的是非评价。
5、冲突型:亲子之间出现明显的冲突行为,父母攻击子女,子女叛逆、对立违抗情绪严重。
6、亚平等型:父母对孩子既能保持权威性,也能保持民主性。凡是孩子需要参与的事情,都能适当和他们商量,征求意见。虽然父母仍然起主导作用,但孩子可以随时提出自己的想法,亲子之间既有父母子女之情,也又有朋友之间的友谊。这样的亲子关系是6种类型之中,相对最为平等、健康、轻松的一种关系。

3. 在亲子关系中父母的类型一般可分为什么

一、技术型的父母与理想化的孩子。在这种类型的亲子关系中,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理想化的孩子容易沉溺于抽象概念以及专注于事物产生的意义与征兆,而技术型的父母则与现实联系紧密,动手能力强,价值观明确,从不为无聊的问题担忧,这对于情绪化、倾向内省、理想化的孩子起到了很好的平衡作用。另一方面,两代人的差异也带来了分歧,孩子的同情心与勇于献身的精神不能得到父母应有的重视与肯定,孩子的浮想联翩也令父母失去耐心,他们希望孩子能够变得坚韧现实起来。值得一提的是,技术型的父母宽厚乐观的品质给了孩子非常好的影响。

二、管理型的父母与理性化的孩子。在这种类型的亲子关系中,父母为孩子严肃认真的态度与不断进取的精神而骄傲。当父母尊重孩子的自主权力时,长幼能够相处融洽;如果给孩子定下强制性的规则,将会产生麻烦;如果父母用劝告或惩罚的手段让孩子就范,孩子会伤心并伴随越来越重的屈辱感。不论在任何年龄,理性主义者对自己该做什么都心中有数。最易与理性化子女发生冲突的是意志坚定的管理型父母,一方面孩子渴望由自己决定选择干什么,另一方面家长认真地为孩子安排一切,这一矛盾使双方长久失和。

4. 简述亲子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即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和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概念
亲子关系,青春期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在如今社会已经存在种种的问题,卓卷教育作为国家首家青春期教育机构帮助孩子解决教育的难题。

分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大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5. 在亲子关系中父母的类型一般可分为哪几类

可分为四种类型

1指责型父母—都是你的错

指责型的人则常常忽略他人,习惯于攻击和批判,将责任推给别人。“都是你的错”,“你到底怎么搞的”是他们的口头语。究其内在经历,指责型的人通常孤单失败,但他们宁愿与别人隔绝保持权威。

在生活中,他们经常因为指责、批判破坏关系,毁灭沟通。最终,他人唯恐避之不及,家人因此“受尽折磨”。他们无法与他人真正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在边界上毫无意识,对家人肆意地干涉、指责,打着都是“为你好”的旗帜,最终却让他人受到伤害,自己遭到排挤。

2讨好型父母—都是我的错

与指责型的人相反,讨好型的人容易忽略自己,内在价值感比较低。言语中经常流露出“这都是我的错”,“我想要让你高兴”之类的话。行为上则过度和善,习惯于道歉和乞怜。

在生活中,有什么不顺心的地方,他们常有一些观点:“我没有权利反抗”、“都怪我,不能让家人开心”。这类父母往往活得很累,他们的情绪在不断积压,到了一定时间会全部爆发出来。记得有一位讨好型的妈妈,她说自己以前从没打过孩子,有一次没忍住把自己孩子的腿都打断了,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啊。而且讨好型父母的孩子长大以后是很自卑的,会远离自我。

3超理智型—像“冷血动物”一样

超理智型的人极端客观,只关心事情合不合规定,是否正确,总是逃避与个人或情绪相关的话题。他们告诫自己:“人一定要有理智”,“不论代价,一定保持冷静、沉着,决不慌乱。”这类人表面上很优越,举动合理化。而实际上,他们内心很敏感,有一种空虚和疏离感。

在生活中,就拿跌倒的孩子来说,超理智型父母会毫无表情地和孩子说:“站起来。”孩子做错了一件事情,超理智父母会很“理智”地和孩子说:“不能那样,应该这样。”他们情感的缺乏让人感到非常的寒冷,一切都是循规蹈矩、沉闷死板,孩子感受不到爱。

4打岔型—没有责任感

打岔型的人则永远抓不着重点,习惯于插嘴和干扰,不直接回答问题或根本文不对题。他们内心焦虑、哀伤,精神状态混乱,没有归属感,不被人关照,还常被人误解。

在生活中,这类父母表现为反应慢、言不及义。打岔型的父母表面上和孩子在一起,可心不在一起,久而久之,孩子的注意力变得越来越不集中,小动作特别多,孩子会很焦虑,慢慢得变得自卑,多半是因为父母对他们的关注度不够。

5表里一致型—内心平和、应对投入

表里一致型是萨提亚所倡导的目标。这种模式建立在高自我价值的基础之上,达到自我、他人和情境三者的和谐互动。这种模式的人言语表现出一种内在的觉察,表情流露和言语一致,内心和谐平衡,自我价值感比较高。

表里一致的父母在言语上尊重现实、自己和家人,在情绪上稳定、乐观、开朗、自信,在行为上能接纳困难和压力、应对投入、顾全大局。与孩子的相处过程中,他们认可压力的存在,但他们会正视自己处于压力之中,承担起自己在压力中的责任,为有效地应对压力而作出努力。

6. 直系亲属有哪些啊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系亲属定义、范围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直系亲属的范围广于直系血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直系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直系血亲只包括自然血亲。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亲仅指亲生父母和子女,直系亲属既包括亲生父母和子女,还包括养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

(二)直系亲属包括部分直系血亲和配偶。例如:在户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

(三)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例如:有些丧假的适用条件为: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这里的血亲包括拟制血亲。

亲属的种类:

大陆法系对亲属的界定主要存在二分法和三分法两种模式。二分法将亲属分为血亲和姻亲。三分法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也有少国家和地区(如葡萄牙和我国澳门地区)采用了四分法的模式,将亲属的法律渊源归纳为结婚、血亲关系、姻亲关系和收养。

我国采用三分法,根据亲属关系产生的原因,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7. 亲属关系有哪些

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形成的特定社会关系。亲属关系主要有以下三种关系:1、配偶,即夫妻关系;2、血亲关系,包括自然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分为父系亲属和母系亲属关系等,通常是按照备份或者亲等计算法确定亲属关系的远近)和拟制血亲关系(如因《收养法》规定所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姻亲关系,指以婚姻为中介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公婆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

8. 亲子关系中父母的类型可分为

可分为四种类型
1指责型父母—都是你的错

指责型的人则常常忽略他人,习惯于攻击和批判,将责任推给别人。“都是你的错”,“你到底怎么搞的”是他们的口头语。究其内在经历,指责型的人通常孤单失败,但他们宁愿与别人隔绝保持权威。

在生活中,他们经常因为指责、批判破坏关系,毁灭沟通。最终,他人唯恐避之不及,家人因此“受尽折磨”。他们无法与他人真正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在边界上毫无意识,对家人肆意地干涉、指责,打着都是“为你好”的旗帜,最终却让他人受到伤害,自己遭到排挤。

2讨好型父母—都是我的错

与指责型的人相反,讨好型的人容易忽略自己,内在价值感比较低。言语中经常流露出“这都是我的错”,“我想要让你高兴”之类的话。行为上则过度和善,习惯于道歉和乞怜。

在生活中,有什么不顺心的地方,他们常有一些观点:“我没有权利反抗”、“都怪我,不能让家人开心”。这类父母往往活得很累,他们的情绪在不断积压,到了一定时间会全部爆发出来。记得有一位讨好型的妈妈,她说自己以前从没打过孩子,有一次没忍住把自己孩子的腿都打断了,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啊。而且讨好型父母的孩子长大以后是很自卑的,会远离自我。

3超理智型—像“冷血动物”一样

超理智型的人极端客观,只关心事情合不合规定,是否正确,总是逃避与个人或情绪相关的话题。他们告诫自己:“人一定要有理智”,“不论代价,一定保持冷静、沉着,决不慌乱。”这类人表面上很优越,举动合理化。而实际上,他们内心很敏感,有一种空虚和疏离感。

在生活中,就拿跌倒的孩子来说,超理智型父母会毫无表情地和孩子说:“站起来。”孩子做错了一件事情,超理智父母会很“理智”地和孩子说:“不能那样,应该这样。”他们情感的缺乏让人感到非常的寒冷,一切都是循规蹈矩、沉闷死板,孩子感受不到爱。

4打岔型—没有责任感

打岔型的人则永远抓不着重点,习惯于插嘴和干扰,不直接回答问题或根本文不对题。他们内心焦虑、哀伤,精神状态混乱,没有归属感,不被人关照,还常被人误解。

在生活中,这类父母表现为反应慢、言不及义。打岔型的父母表面上和孩子在一起,可心不在一起,久而久之,孩子的注意力变得越来越不集中,小动作特别多,孩子会很焦虑,慢慢得变得自卑,多半是因为父母对他们的关注度不够。

5表里一致型—内心平和、应对投入
表里一致型是萨提亚所倡导的目标。这种模式建立在高自我价值的基础之上,达到自我、他人和情境三者的和谐互动。这种模式的人言语表现出一种内在的觉察,表情流露和言语一致,内心和谐平衡,自我价值感比较高。

表里一致的父母在言语上尊重现实、自己和家人,在情绪上稳定、乐观、开朗、自信,在行为上能接纳困难和压力、应对投入、顾全大局。与孩子的相处过程中,他们认可压力的存在,但他们会正视自己处于压力之中,承担起自己在压力中的责任,为有效地应对压力而作出努力。

9. 直系亲属包括什么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法律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是指具有直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中的亲属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受法律调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亲属的种类:

1、配偶

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互为配偶的亲属。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也是血亲和姻亲产生的源泉、基础,在亲属关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自然血亲

自然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形成的具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伯叔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子女等。

3、姻亲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丈夫与妻子的兄弟姐妹、妻子与丈夫的兄弟姐妹。根据姻亲间联系的环节,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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